記者12日從中國財政部獲悉,財政部近日在其門戶網站上公佈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情況。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國有資本收益,並對所得收益進行分配而發生的各項收支預算,是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
2007年9月,國務院發佈《關於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標誌中國開始正式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中央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從2007年起試行,地方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時間、範圍和步驟由各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決定。按照全國人大要求,中央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于2010年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審查。
財政部公佈的資訊顯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基本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主要來源於試行範圍內的中央企業上交的稅後利潤。2007至2009年,共收取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1572.2億元,其中2007年139.9億元,2008年443.6億元,2009年988.7億元(包括電信企業重組專項資本收益600億元)。
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2008至2009年達1553.3億元,經國務院批准,主要用於國有經濟和産業結構調整、中央企業災後恢復生産重建、中央企業重大技術創新、節能減排、境外礦産資源權益投資以及改革重組補助支出等。
2010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計421億元,加上上年結轉收入19億元,合計440億元,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安排44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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