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對工資分配中“高”的問題,目前關鍵是嚴格規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管理人員特別是高管的收入,健全政府政策調節、出資人加強監管、企業依法確定的管理體制。今年人社部採取措施嚴格規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人員特別是高管的收入。同時,改革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力爭在年內提出改革意見上報國務院。
對工資分配中“低”的問題,楊志明透露,人社部將指導地方根據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經濟發展水準以及就業狀況,適時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使最低工資增長幅度不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改善勞動條件是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的基礎。楊志明説,目前我國仍然存在一些企業不能嚴格執行國家勞動標準,職工超時加班現象仍然普遍,加班工資標準不落實,休息休假權得不到保障等問題。國家將引導企業樹立依法經營理念,增加勞動投入,改善勞動條件。
據介紹,今年全國已有10個省份調整並執行了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平均增長17%左右。到去年底,全國經審核備案的工資集體協議近30萬份,覆蓋職工2555.9萬人。(記者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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