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指導各地做好青海玉樹縣地震部分傷員的醫療救治與轉送工作,衛生部15日晚下發通知,要求制定詳細的傷員轉送計劃和轉送方案,確保轉送傷員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保證醫療品質和醫療安全。
衛生部指出,青海省衛生廳和接收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以及醫院要根據災區醫療救治工作需要,設置醫療救治點,提高綜合救治能力,做好對傷員病情排查工作,組織精幹力量全力保障重症傷員的及時救治和轉運工作,確保醫療品質和醫療安全,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衛生部要求,青海省衛生廳和接收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成立地震傷員轉送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組;要統籌協調轄區內醫療資源,準備足夠的床位接收災區傷員;轉送時間的安排要服從傷員安全的需要,保證傷員轉送工作安全、有序、有效進行。
同時,衛生部強調,青海省衛生廳要制定詳細的傷員轉送計劃和轉送方案,制定傷員轉送途中意外事件處置預案,準備必需的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組織專家對傷員進行轉送前的傷情評估,嚴格篩選、確定轉送傷員名單,並做好隨車護送醫務人員安排工作。護送醫務人員要攜帶轉出傷員的病情和個人資訊資料,與接收醫院做好傷員的交接工作,為傷員提供連續的醫療救治。青海省衛生廳或接收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途中醫療護理工作;加強對傷員的病情觀察、記錄和醫療護理,及時處置傷員出現的意外情況,如必須轉入醫院治療時,要立即與沿途衛生行政部門聯繫,將傷員及時送醫院治療,並向青海省衛生廳和接收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衛生部指出,各接收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組建省級醫療救治專家組,對接收傷員的醫院提供指導和支援;要對擠壓綜合徵、多器官功能衰竭、嚴重顱腦外傷、氣性壞疽、嚴重耐藥性感染等重症傷員進行嚴格篩查;要採取“集中傷員、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的方式,集中優質資源,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各接收醫院要成立醫療救治工作組,認真按照診療護理規範、常規、指南,做到科學診斷、合理治療;要加強醫院感染的預防與控制;注意康復治療的早期介入,努力改善功能,降低致殘率;適時安排心理醫生進行訪視,對傷員實施必要的心理干預,確保轉送傷員得到安全、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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