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被拘留人充分感受到法治威嚴和人性關懷”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詳解拘留所管教新模式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 鄒偉)“我們要推行的是一個懲教並舉、教育為先、以人為本、安全文明的拘留所管理教育新模式,使被拘留人充分感受到社會主義法治的威嚴和人性關懷。”
25日,就近期受到廣泛關注的全國拘留所普遍推行管理教育新模式問題,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局長趙春光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專訪,對此進行了深入解讀。
日前,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制定下發《推行拘留所管理教育指導意見》,要求2010年底前,三級以上拘留所必須實行管理教育新模式;2011年底前,所有拘留所必須全部實行。
“這個新模式的核心,就是實行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根本目的是為了教育矯治違法人員。”趙春光告訴記者,其主要內容包括執法文明規範,監管安全有序,管理寬嚴結合,教育豐富多樣,權益保障有力和勤務科學有效。
我國公安機關從1957年開始設立拘留所,作為依法對被決定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員和被拘留審查的外國人執行拘留處罰的場所。
“我國的拘留所工作對社會主義法治進程的貢獻是巨大的。隨著時代發展,也暴露出了一些缺陷和不足。”趙春光舉例説,如相關立法有待完善,基礎設施和警力配備不足,存在“重管理、輕教育”的現象,特別教育的方法手段比較單一,使得工作效果不盡如人意。
2009年度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
“這為做好拘留所工作指明瞭方向。”趙春光説,被拘留所收拘的對象大多是社會的不和諧因素。實踐證明,通過紮實有效的管理教育,是能夠促使這些人知錯、認錯、改錯的,使他們減少社會對抗、緩解社會矛盾、降低重新違法犯罪率,融入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旋律中。
他介紹説,即將推行的管教新模式包含了許多具體的措施,例如:要制定每週教育計劃;採取集體教育與個別教育、所內教育與所外幫教相結合的多種教育方式;開展經常性的個別談話,及時掌握思想動態,對相同或相似違法行為的被拘留人開展有針對性的集中教育等。
“新模式要突出的重要一點,就是加強對被拘留人的權益保障。”趙春光著重強調。
他一連列舉了多個“保障”--推行被拘留人權利義務口頭和書面告知,完善並嚴格執行各項制度,保障被拘留人財物不受侵佔;保障被拘留人通訊、會見權不被妨害;保障被拘留人不被欺侮、體罰、虐待;保障被拘留人不被強迫或變相強迫勞動……
“在依法的前提下,創造性、能動性、針對性地推出對被拘留人的人性化關愛措施。”趙春光説,如果被拘留人提出檢舉、揭發、控告、請假等材料或申請,都必須予以及時轉送或處理。
按照新模式的要求,全國的拘留所將建立嚴格的安全防範機制,做到周界警戒嚴密,區域間相對封閉隔離,技防設施完善,值班巡視到位,安全防範規章制度健全並切實落實,嚴防發生被拘留人脫逃、非正常死亡等事故。
“確保安全是對公安監管場所最基本的要求。”趙春光説,拘留所還將建立和完善與管理教育新模式相適應的勤務運作機制,實行管教民警包拘室管理制度,加強拘留所資訊化建設,實行監管動態資訊主導勤務,同時加強對民警的思想教育和執法能力培訓,把各項要求落實到每一個工作環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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