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鐵飯碗、捧穩瓷飯碗”,3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詳細公佈了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內容,其核心內容被眾多媒體如此描述。
據一些媒體報道,改革將把公務員原來“大一統”管理模式劃分成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三檔。其中69%的公務員將被劃入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中,通過職位分類和聘任制的實施,部分公務員“官帽”將被摘掉,“鐵飯碗”變成“瓷飯碗”。
昨天傍晚,記者輾轉聯繫上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就一些關鍵性問題進行了澄清。據了解,改革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人數將達24000多人,但這部分“換檔”人員並不會實行聘任制,“老人老辦法”,聘任制只針對“新進人員”。
現有人員不會實行聘任制
在國內公務員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方面,深圳市一向走在前列,此次的公務員分類改革可以説是“蓄謀已久”。
記者了解到,2006年8月,深圳市就按照分類管理原則,在公安系統實施了專業化改革。2008年8月,新成立的國家公務員局將全國唯一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任務交給了深圳,此次改革可以説是深圳市拿出的一份“成績單”。
據悉,此次改革的重點是從綜合管理類職位中劃分出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職位,並根據兩類職位的性質和特點建立獨立的職務序列。
改革後,“一刀切”的招錄和晉陞制度將不復存在。根據規劃,“從制度上對各職類的入職門檻設置、選人方式、晉陞機制、交流規則進行了分別設計,並將通過建立分類培訓、分類考核、能級管理、執法監督等配套制度和制定各類公務員服務標準體系、職業行為規範等,形成完整的分類管理制度體系。”
目前,深圳市已確定了市直10個部門的執法單位和各區有關執法單位為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改革單位,擬劃入行政執法類的公務員實有人數約6300人。另外有約85%的公安系統公務員和監獄勞教警察也屬於行政執法類。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目前確定了市氣象局的兩個處共16人。因此改革後深圳市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人數將達24000多人,約佔行政機關公務員總數(35000人)的69%。
然而,這並不代表著69%的公務員從此失掉“鐵飯碗”,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時報記者:分類管理改革後,劃歸到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的公務員,實行“老人老辦法”,依然享受委任制。而對這兩類的新進人員將直接實行“聘任制”。
普通公務員將從中受益
實行分類管理後,很多人戲稱這是對公務員的一次“奪利”。然而,按深圳市人保局的説法,對於大部分公務員,這未必是壞事。
深圳市人保局局長王敏曾這樣概括現有公務員制度的弊端:“長期以來,中國內地公務員主要實行選任制和委任制,在這種制度下,公務員隊伍具有穩定性,但其弊端是管理缺乏彈性,人員能進不能出,激勵和約束都不足。”
為此,深圳決定在法定機構、聘任公務員制度兩大方面改革,“能走多遠,突破的程度有多深,只是時間問題”。
據深圳市人保局的調研,目前的公務員體系存在三類人群:
綜合管理類實行職數控制,是一個典型的金字塔結構,強調競爭擇優,最終大部分人將積聚在金字塔的底部,只有個別人可能發展到塔尖部位;
行政執法類在職業發展的大部分時間不受職數限制,發展前景確定、路徑清晰、節奏平緩,大部分人最終發展高度差別不大,但快慢有別;
專業技術類強調對專業技術的尊重,專業技術水準在職業發展中的作用至關重要,專家和技術權威將可能獲得優於高官的待遇,但其交流機會相對較少。
“三個職類各有各的優點,有利於引導公務員分類發展。”深圳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例如,新的管理制度對佔比多數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影響,可以用四句話來概括:前途明瞭、路子寬了、步子穩了、要求高了。”
“聘任制公務員雖然已經不是‘鐵飯碗’,但也還是一個不錯的‘瓷飯碗’,只不過要求公務員要更加用心、用力才能捧住。”對於公務員聘任制的吸引力,該負責人非常有信心。
深圳市一位政府機關工作人員這樣告訴記者:“對於普通公務員來説,職業通道更寬廣了,發展前景也更好了。”並打了個比方,以前的基層公務員都想爭做一把手,因為只有類似一把手這樣的“官”才能獲得良好的地位和待遇。但是現在,一個普通基層公務員,只要每年考核情況良好,待遇也會達到一定高度。
■專家回應
説法一:
打破“鐵飯碗”沒那麼快
對公務員實行職位分類,杭州市或浙江省會不會學習深圳的做法?省人事廳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有這種提法,但目前沒有(實行)。”杭州市人事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的分類本來就不是新鮮詞。”
記者隨後查詢了《公務員法》,其第三章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而第十六條則明確:“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綜合管理類裏本來就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像是專業執法類相當於非領導職務,也被歸類于非領導職務序列裏。”該負責人還透露,在評級方面,三類也是有區分的,比如專業技術類,會用一、二級工程師來對應巡視員、副巡視員等。
對於打破“鐵飯碗”之説,該負責人也有自己的看法:“官是公務員,但公務員不一定是官。”並給記者打了個比方,比如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就不是公務員。
至於公務員轉為聘任制,該負責人認為:至少在短時間裏不可能大規模推進,“實行聘任制在招的時候就要説明白,現有的不可能轉變成聘任制”,“即使是聘任制,也在行政編制內”。
他同時表示,在杭州市,規範的聘任制公務員目前還沒有。
不過,該負責人也認為:從長遠講,實行公務員職務分類是有必要的。
説法二:
“鐵飯碗”終將退出歷史舞臺
行政法專家、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駱梅英錶示,深圳市的做法可以説是對2005年頒發的《公務員法》的創新之處的一種踐行。
“現行的公務員管理制度,不管是哪一類公務員都實行同一套管理制度,缺乏適合公務員成長規律的多樣化的職務序列。不論做哪塊工作,大家都往領導職務上擠,這就形成了領導職務有限和領導職務需求無限之間無法解決的矛盾,尤其是基層公務員得不到相應的激勵機制。改革有利於打破現有公務員晉陞渠道單一化的問題。”
而在國外,像是在英國、紐西蘭、澳大利亞等國家,公務員實行聘任制很流行,他們叫“政府僱員制度”,至少佔了20%以上,這一制度的好處是“有利於打通官、商、學三界,有利於人才在適合的崗位發揮最大的效應”。
然而,駱梅英也表示,在公務員改革方面,國內也有不少先例,但許多沒有達到理想的效果。對此,她認為目前“首先要解決好當前公務員隊伍中的人才浪費現象”,同時也要注意公務員職務分類相關配套制度的充分論證。對於公眾來説,則要改變公務員就是“鐵飯碗”的傳統觀念,“國家的歷次人事改革,就是推翻‘鐵飯碗’的過程,‘鐵飯碗’最終會退出歷史舞臺。”
■相關方連線
國家公務員局保持緘默
隨著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了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內容,深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邁進了“快車道”。
這是深圳市單方面的大膽試水還是國家相關部門有節奏的試點?未來會不會陸續在國內推廣?
記者昨天聯繫了國家公務員局,相關工作人員並沒有正面回應,多以不知情或“剛來多久不了解情況”、“剛調離崗位”等理由婉拒評論。
已試點單位表示不知情
此次涉及人事調整的單位既有10個市直部門的執法單位和各區有關執法單位,又有傳統執法機構如公安、監獄勞教警察等。一旦分檔調整,勢必會直接影響到這些部門現有人員的崗位編制和智慧定位。這些人對此有何看法?目前進展如何?
記者為此致電深圳市公安局政府資訊工作辦公室、警民聯繫處、交通指揮中心、內保分局、深圳市監獄勞教管理辦公室等單位。然而,所有人都回避了記者採訪,均表示對該公務員改革不知情。
■連結
深圳公務員改革路線圖
1990年 深圳借鑒香港做法,著手研究和實施公務員分類管理。
2005年 《公務員法》正式頒布,明確將分類管理確定為公務員管理的基本原則。深圳醞釀公務員分類制度改革。
2006年8月 深圳在公安系統實施專業化改革試點,建立相對獨立的職務序列、薪酬體系和管理制度,全面實施分類管理。
2007年1月 經原國家人事部批准,深圳市開始公務員聘任制的試點工作。
2008年8月 深圳被確定為全國唯一的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地方試點城市。
2009年2月 深圳市人大四屆六次會議上,《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積極推進公務員分類改革試點和聘任制公務員制度試點。
2009年7月31日 深圳市出臺大部制改革方案,減少政府機構15個,精簡幅度近1/3。
2010年1月14日 深圳通過《深圳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實施方案》及有關配套制度。
2010年1月22日 深圳市委常委會原則通過了《深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實施方案》及有關配套制度。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