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8日電(記者 李斌)為貫徹落實中央綜治委《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全國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中央綜治委成立了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這是記者從28日舉行的中央綜治委成員單位聯絡員座談會上獲悉的。
領導小組由中紀委(監察部)、中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化部、鐵道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單位共同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中央重點地區整治辦),中央綜治委各成員單位聯絡員擔任辦公室成員,中央綜治辦和公安部共同承擔辦公室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要承擔打擊整治、社會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打擊整治工作主要任務是,確定一批全國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深入研究違法犯罪活動的規律特點,指導各地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打擊整治行動,依法嚴懲一批嚴重違法犯罪分子。社會管理工作主要任務是,指導各地健全、完善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加強對特殊人群的服務和管理,凈化社會環境;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夯實工作基礎;加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完善工作保障。綜合協調工作主要任務是,綜合掌握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協調各部門、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指導各地、各部門對排查整治工作開展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檢查考核,督促各地落實責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據介紹,中央綜治委將研究制定《全國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考核驗收辦法》,派出聯合督導組通過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全部重點地區進行督導檢查,並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度考核。
近年來,中央高度重視社會治安排查整治工作,中央綜治委先後多次部署開展集中行動,各地區、各部門突出重點、綜合施策,集中整治了一大批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有效扭轉了一些地區治安混亂的面貌。但受各方面因素影響,當前一些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一些城鄉接合部、“城中村”等重點地區社會管理滯後、公共服務缺失、基礎工作薄弱、隱患漏洞顯現。這些問題已經成為影響當前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地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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