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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村村都有“監委會”防村民自治蛻變為村官自治

2011年06月03日 22:09:59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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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選舉後,如何保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落到實處,防止村民自治蛻變為“村官”自治?這關係中國億萬農民能否真正當家作主。

  “民主監督硬起來,才能促進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中共浙江省省委常委、紀委書記任澤民介紹,浙江已經較好地解決了由誰來實施監督的問題,到2009年底,全省3萬多個行政村,全部成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

  1 “逼”出來的制度創新

  ●村裏所有開銷,必須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否則不能報銷入賬

  “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機構。”2009年12月22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明確新增了這樣的規定。

  這一消息,讓浙江省武義縣後陳村沸騰了。因為,村務監督委員會是該村首創,現在有可能被中國最高立法機關用法律固定下來了。也就是説,他們的創新做法,不但在浙江推廣了,還有可能寫入國家法律,在全國“開花”。

  “沒想到影響這麼大。”1月上旬,記者來到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誕生地——後陳村,碰上了正在村裏檢查工作的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呂文革。呂文革直言不諱:“監委會”其實是被“逼”出來的。

  2004年,後陳村拿到土地補償款1000萬元。這筆錢怎麼花,引發了村民的陳情風波。村民訴求就兩字:“分錢”。而村幹部拒絕的理由,看似也很充分:“不分,用來發展集體經濟。”陳情人數越來越多,陳情層級越來越高,鎮領導、縣領導多次協商調解,都無果而終。

  問題究竟出在哪?縣政府成立由農業、民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駐村,經過一個月調查了解,摸清村民的心思:此前村裏有個採砂場,承包給誰?承包款多少?錢花到哪?村民大多不知,只知道一個事實:每年至少幾十萬元的承包費,村民一分沒見著,而連續有三任村幹部因經濟問題 “落馬”。這次轉讓土地的錢,放在村裏,村民實在不放心,擔心又被村幹部“挪用侵吞”。

  作為啟動資金髮展集體經濟,對村民來講,是個管長遠的好事。可怎麼才能把好事辦好,讓村民放心呢?工作組與村幹部、村民代表連續4天開會到深夜,最終達成共識:設立第三方監督組織。後陳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了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決議,並選舉産生首個村務監督委員會。其職責是監督村委會工作,同時還有一條“死規定”:村裏所有開銷,必須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否則不能報銷入賬。

  有了監委會,不但讓村民放了心,也讓全體村民嘗到了甜頭。到目前為止,後陳村幹部再沒出過經濟問題,村集體經濟固定資産已達4000萬元,村民累計分紅近800萬元。

  2 破解“半拉子民主”

  ●有的地方選舉時有民主,選舉完沒民主,村民自治成了“村官”自治

  自後陳村村務監督委員會掛牌起,村務監督委員會這個新生事物,就吸引了眾多媒體關注,也引來浙江省不少市縣前去“取經”。打那以後,村務監督委員會就在浙江這個經濟強省四處“開花”。

  村務監督委員會為什麼如此受青睞?浙江省紀委常委張偉斌認為,抓住了完善基層民主的“命門”。以前由於監督缺位乏力,有的地方民主選舉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落空了,就形成“半拉子民主”,村民自治成了“村官”自治。

  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部門的一項調查,也表明這是一個共性問題。調查顯示,許多地方“四個民主”發展不均衡,選舉時,省市縣鄉都成立了專門領導機構,每個村都有五六名包村幹部駐村指導,以保證選舉順利進行,但在指導村民行使其他民主權利時,重視程度明顯不夠。因對村幹部缺乏有效監督,財務不公開、決策不民主、管理不規範而引發的村民陳情事件不斷發生。

  “村民自治是一個整體概念,其中的民主監督至關重要。”浙江省天臺縣縣委書記徐鳴華表示,如果民主監督落空了,那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就無從談起。同時他還用了一連串的反問説明加強民主監督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村幹部決策不民主,村務不公開,財務不規範,由誰來實施監督?非中共黨員村幹部違法違規不夠司法機關立案標準,由誰來負責查處?罷免村委會成員,要村委會召集開會,這本身就是悖論,村委會不啟動罷免程式,該由誰啟動?

  民主監督缺位乏力,不但影響村民自治的健康發展,還導致“村官”腐敗案件頻頻發生。

  據浙江省統計,近年來查處的農村基層幹部違紀案件佔案件總數的55%以上,紀檢監察機關受理反映鄉科級及以走訪基層幹部的信訪舉報,佔信訪總量的70%以上。

  同時,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數據顯示,在2008年全國立案偵查的涉農職務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中,村幹部達4968人,佔42.4%,而且近年這一數字還呈上升趨勢。

  3 重拾對“村官”的信任

  ●2009年,浙江省受理農村黨員幹部信訪下降近17%,零陳情村越來越多

  浙江省湖州市昆銅鄉錢坑橋村村民吳長生,最近經常到村裏的生態河道工程工地上走走轉轉,一看工程進度,二看工程品質。吳長生説,這是村裏百姓交給他的任務。

  錢坑橋村成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時,吳長生被選舉為監委會主任,從此,他就成了村務監督員:列席村“兩委”班子會議,監督村務財務公開情況,審核村裏財務報賬憑證,必要時,還要建議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大到財務狀況,小到買把掃帚,吳長生都有權也有義務過問。

  像吳長生這樣的監督員,目前浙江全省有數萬名。監督員的作用在哪?村民對監委會是否滿意?

  浙江省紀委提供了一個數據,2009年,全省受理農村基層幹部信訪同比下降16.95%,“村官”腐敗的高發勢頭得到遏制。

  “有了監委會,我們更能放開手腳幹工作了。”武義縣溪南經濟合作社主任湯榮貴由衷感嘆,以前是群眾聯名狀告村“兩委”,成立村務監督委員後,年年零陳情。

  群眾陳情少了,記者在與村民的交流中明顯感到,村民對村幹部的信任度提高了。“給群眾明白,還幹部清白。”天臺縣平橋鎮協和村村民蔣正興的話頗有代表性:“有了監委會,村幹部不敢搞‘鬼’,想搞也搞不成。”

  在天臺縣街頭鎮後岸村,村幹部講了這樣一件事:村裏進行“農居改造”,有部分村民需要先拆房。70多歲的陳定山老人帶頭表態:“儘管拆”。村幹部問:“您住哪?”老人答:“不用管,自己解決。”老人對大夥説,村幹部辦了什麼事,花了多少錢,通過監委會的公開,他都看在眼裏,知道村幹部是真心為老百姓辦事。

  信任,彌足珍貴,也溫暖人心。在後陳村,有一年搞廠房建設,村幹部根據歷年下半年水泥價格瘋漲的趨勢,年初預定了全年的水泥。不曾想,當年市場反過來,下半年水泥價格跌幅很大,村裏為此多付好幾十萬元。村務監督委員會向村民説明情況後,不但沒有一個村民責怪發難,反而有人勸慰村幹部。村委會主任很是感嘆:“這事擱以前,説都説不清,更別想有人來理解和安慰。”

  4 力爭實現三個百分百

  ●全省100%的村設立監委會,要讓100%的監委會發揮100%的作用

  村務監督委員會,效果好,群眾滿意。看到基層這一創新實踐日趨成熟, 2009年6月,按照省委書記趙洪祝的要求,浙江把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整體規劃,並提出當年底實現村級監督組織“全覆蓋”。

  “村務監督委員會全部成立了,今年要全面提升監委會成員的履職能力。”省紀委書記任澤民表示,他們正在考慮進一步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制度建設,使監委會的工作走上規範化正規化道路。

  事實上,在探索建立村民監督委員會的過程中也遇到過一些問題,各市縣也分別採取了針對性舉措,積累了一定經驗。天臺縣就形成了一整套規章制度。

  針對監督員不會監督,甚至個別越權監督的現象,天臺縣對所有監督員進行業務培訓,並採用定期召開“碰頭會”的形式,讓監督員相互交流在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

  為解決監督員不敢、不能監督的問題,天臺縣縣鎮兩級政府設立投訴舉報電話,監督員也可直接向縣鄉兩級紀委反映問題。有紀委“撐腰”,監督員更“硬氣”。

  為預防監督員不願監督,與其他“兩委”成員“勾結”,天臺縣開展“滿意村監會”創建活動,每年由村民代表會議對監委會成員進行信任度測評。如果信任票未超過50%,責令其辭職。

  ……

  要讓100%監督機構發揮100%的作用,浙江在推進中國式基層民主的征途上堅定前行,值得期待。

  ■相關法規

  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機構,負責村民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等制度的落實,其成員應當具備財會、管理知識,並由村民選舉産生。村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機構成員。選舉或罷免村務監督機構成員,適用村民委員會的相關規定。村務監督機構成員列席村民委員會會議,向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

  村民委員會成員、村務監督機構成員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體承擔誤工補貼的聘用人員應當接受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的民主評議。民主評議每年進行一次。

  村民委員會成員、村務監督機構成員連續兩年被評議不稱職的,應當主動辭職;拒不辭職的,應當啟動罷免程式。

  村民委員會和村務監督機構應當建立村務檔案。村務檔案包括:選舉文件和選票,會議記錄,土地發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經濟合同,集體財務賬目,集體資産登記文件,基本建設資料,宅基地使用方案等。村務檔案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範。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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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