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副書記李玉賦近日在中央紀委監察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説,近30年來,外逃官員數量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多億美元,每人平均卷走約1億元人民幣。
貪官逃向
大官最愛美澳加 小官逃往亞非拉
《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對策研究》課題組組長王明高等專家分析,那些案值大、身份高的官員,最看中的是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移民國家。
比如,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外逃美國,原廈門市副市長藍甫外逃澳大利亞,原雲南省委書記高嚴外逃澳大利亞,原貴州省交通廳廳長盧萬里外逃斐濟,原河南高速公路公司老總童言白外逃澳大利亞,而海內外知名度較高的廈門遠華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已經賴在加拿大10年。
而身份較低的貪官則選擇非洲、拉美、東歐或者其他中國周邊的一些國家,落腳後再伺機向西方發達國家過渡。
與中國簽署犯罪分子引渡協定國家僅31個。中國腐敗官員藏身之國,大部分沒有同中國簽署該協定,因此助長了逃亡行為。此外,許多廢除死刑的西方國家原則上不會將罪犯遣送回可能會實施極刑的國家,這也使中國對外逃貪官的處罰變得更加困難。
外逃手段
老婆孩子居海外 貪官開溜去會合
貪官出逃的步驟通常為:聚斂財産—海外安家—資産轉移—擇機出逃—滯留不歸。
調虎離山式:大部分貪官在出逃前,把親屬安排到國外定居,一旦腐敗問題暴露,就立即潛逃國外。例如河南煙草專賣局原局長蔣基芳早在案發前就安排妻子和子女定居美國。
暗渡陳倉式:部分貪官利用本單位或自己的關係,在國外開設分公司,然後把國內資金悄悄轉移到國外分公司。河南豫港公司原董事長程三昌就是典型。河南豫港公司是河南省政府設在香港的“窗口公司”。程早前就利用關係,在紐西蘭開設辦事處或分公司,並暗地轉移資産。腐敗行為被發現後,程攜鉅款和情婦定居紐西蘭。
順手牽羊式:部分貪官在與國外的公司打交道時,往往蓄意建立各種親密關係,把親屬轉移出境。河南省服裝進出口公司原總經理董明玉就是典型。出逃前,“順便”利用業務關係,先是在美國為自己建立不錯的生意關係,接著讓妻子和兒子打理那裏的生意,並獲得了美國綠卡,最後董于1995年逃往美國。
金蟬脫殼式:部分貪官辦理了很多假身份證,然後用假身份證辦理真護照,通過旅行團出境轉逃第三國或者偷渡到第三國。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就是典型。楊及全家出境時,所用證件全部身份不明。她早就擁有美國綠卡,但卡上姓名非她真名。
假途伐虢式:部分貪官不直接逃到目的國,而是輾轉幾個國家,最後才到達出逃目的國。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董事長童言白就是典型。早在幾年前,童安排妻子孩子移民到了澳大利亞。2004年1月2日,童從深圳口岸出境,先到達香港,轉道菲律賓至澳大利亞,與早已移民的妻子、孩子會合。
貪官外逃往往與黑社會勾結,在美國、澳大利亞等中國貪官聚集較多的國家,有華人專門開公司為貪官提供一條龍服務。他們利用當地法律中的漏洞,和所在國的律師進行合作,為貪官們辦理從購買房産到洗錢再到取得合法身份等全套服務,不過收費也相當高昂。
多部門聯手結網防逃
2003年12月,中國政府簽署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溫家寶強調,這“有利於我國開展國際合作,遣返外逃腐敗犯罪人員,追繳被非法轉移國外的資産”。
2007年1月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這被稱為終結貪官外逃的法律,也給那些企圖轉移貪污腐敗鉅款、並夢想日後在國外享用“黑金”的貪官們當頭棒喝。
2008年,中紀委、國家預防腐敗局等十部門掀起一場禁止官員公費出國、出境遊的專項整治活動。
今年1月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在北京召開新聞通氣會透露,目前,中央紀委監察部與中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多個部門建立了防範違紀違法公職人員外逃工作協調機制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貪官潛逃之前,國家反洗錢部門發現有異常資金流動,會通知其他部門給予關注。
最受關注的典型貪官
姓 名 出逃前職位 出逃時間 目的地
楊秀珠 原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 2003年 美國
高 嚴 原雲南省委書記 2002年 澳大利亞
盧萬里 原貴州省交通廳長 2002年 斐濟
鄭治新 原雲南省思茅地區孟連縣國稅局出納 2001年 緬甸
藍 甫 原廈門市副市長 1999年 澳大利亞
汪 峰 原南海市口岸辦副主任 1995年 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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