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非正常死亡的反思
多起官員非正常死亡引發關注 死因是否公佈産生爭議
有專家認為要求公佈無異於偷窺 有專家反駁稱選民有權了解官員資訊
12月21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趙憲春在北京出差期間跳樓自殺;兩天后,江蘇海安縣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孫啟明在家晨練時意外墜樓身亡。
一個月來,已經有6起官員非正常死亡事件發生。從今年2月起,據不完全統計,已經有13名官員非正常死亡,其中絕大多數是自殺。其生存狀態堪憂。
而同樣需要引起關注的是,他們死後引起的各種坊間猜測和爭議以及由此引發的公眾知情權與“死者為大”兩種觀點的交鋒。
在這份13人名單上,5月2日在一頓激烈的爭吵過後“情緒失控”選擇自殺的浙江湖州市副市長倪玲妹是個例外。
她是少有的女性,而且是因為家庭矛盾導致自殺行為。那麼,其他人呢?
我們不清楚他們為何離去,或許隱約知道他們為什麼離世。
但,無論什麼原因,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都是最寶貴的,我們都希望這些事情不再發生。
13名非正常死亡的官員中,只包括自殺或者個別意外身亡的,並不是全部,然而卻足以引起人們的重視。
他們中間有中部小縣城的教育局長、科級幹部,也有西北組織部副部長、廳級大員,還有長三角幹練的女副市長,層級分佈廣泛。更有西南陷於打黑風暴的法院高幹,在結束生命後,留下愈發撲朔迷離的案情。
一個月6起官員非正常死亡
他們的年齡集中在40歲至60歲,正是人生收穫時期,卻自己選擇“折斷”。
他們的死法各異,跳樓、割腕、上吊……13個人中,墜樓者過半。而湖南武岡常務副市長楊寬生的選擇最為激烈——刀割、觸電、墜樓——官方調查結論認定楊是自殺,信者不禁為其扼腕嘆息,為何下如此大的決心;不信者,包括楊寬生家屬,則質疑各種現場證據。
一個月6起、一年13起“官員非正常死亡事件”,輿論譁然,更用了“頻發”這個詞來表達驚訝和擔憂。然而,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系主任毛壽龍教授對官員自殺“頻發”的説法仍然存疑。他認為相對於其他群體,官員的自殺率並不算很高,而縱向對比過去,官員自殺率是否真的達到“頻發”仍有待蒐集數據求證。事實上,從表面和數據上,人們目前都無法得出這樣的結論。
從年初的2月到年底的11月、12月,一個是春節將至,一個是年底總結,是這13人死亡最為集中的幾個時間段。
這是“自殺”副市長楊寬生曾工作的地方。
對於近一個月來官員自殺頻頻傳出,中共中央黨校教授林喆告訴記者,這可能和年底幹部要接受考核、工作壓力大有關。常年在黨校任教,她對各級官員都有著更為直接、深刻的了解。至於這些案例出現在什麼地區,則帶有很大的偶然性。此外,隨著社會發展水準的提高,人們的精神需求也越來越大,這部分導致了自殺率連年上升。
林喆強調官員也是一般人,再加上工作壓力、行為不端等各種複雜的因素,因此出現自殺個案“公眾不要大驚小怪”。
而與普通人的非正常死亡相比,“政府官員”這個身份所引起的輿論效應是以幾何級數增長的。
圍繞著官員們的離世,總有各種坊間猜測紛至遝來,而腐敗、官場鬥爭、權錢交易的陰影似乎總是穿插其中,揮之不去。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教授丁淦林此前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在腐敗成為一種默認值時,官員一旦出事,對官員的道德懷疑幾乎成為公眾的一種集體無意識。
而在這13起非自然死亡事件中,根據以往新聞報道和官方公佈的調查結論,意外死亡的有3人,其餘選擇自殺的10人中,死亡原因不明的尚有3人。剩下7人中,有4人確定是因為“非腐敗”原因選擇自殺。
自殺官員多為“工作壓力大”
河北蔚縣教育局長葛祥是擔心學生取暖用煤緊張壓力過大;安徽省固鎮縣財政局局長殷勇則在2月18日從辦公大樓跳下,他的遺書上説:“近來身體狀況很差,不能勝任工作,有很大壓力。”56歲的安徽省安慶市商務局局長周新死前負責的生豬屠宰場項目進展不順,亦留下“絕筆”稱壓力太大。
與“腐敗”猜想有明確或模糊聯繫的分別是重慶市高院執行局原局長烏小青,死時正值重慶打黑風暴,他因“涉嫌收受賄賂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已確定涉案正準備接受法律制裁。11月28日,他在看守所上吊自殺。農業部草原監理中心原主任張喜武則在死前因經濟問題接受調查,並主動退回了贓款。楊寬生死亡現場發現21萬餘元紅包,但此案還在調查中,並未有明確結論。
在意外死亡的3位官員中,除孫啟明是在家晨練不慎跌落外,另外兩位,一個是酒後關窗不慎跌落,一個是“長期病情積累精神恍惚”意外摔下。
毛壽龍説,就目前官方公佈的消息來看,無法確定官員自殺的真實原因,立刻和貪污腐敗聯想在一起並不明智。
如果要人們區別對待,還之死者以公平、恰當的評價,那麼,要不要公佈死亡細節和自殺原因呢?
對於人們呼籲儘快公開案件、保護公民知情權的做法,毛壽龍不以為然。
在他看來,中國素有“死者為大”的傳統,如果是“活官員”貪腐,對公眾交代很有必要,但是如果“死官員”腐敗,他不主張將他們的資訊公佈,因為沒有太大意義。毛壽龍強調,“無論他生前是什麼人,但是他死去之後應該得到尊重。況且官員也是普通人。”
死因應不應對外公佈?
毛壽龍認為,公眾以知情權為名要求公佈官員自殺相關資訊的行為無異於偷窺,是一種“過分的知情權”、“變態的知情權”。
林喆則直斥這種“觀點不正確”。她認為,官員作為公權力的主體,不同於普通老百姓,他們由人民選舉産生,選民有權了解官員的資訊。公眾要求獲得官員資訊是正常知情權,一點也不過分;政府在查明案件後應該儘快向公眾公佈真相。“這種做法是世界各國的慣例。”
“但是公佈的形式和時機應該精心設計。”林喆認為,根據案情,政府開始時可以選擇先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比如向領導班子、同級幹部、黨內黨員説明情況,過一段時間、等時機成熟了再向公眾公佈。
2月8日,剛剛上任一個月的江蘇射陽縣地稅局長沈忠良,吊死在自己的辦公室內。死亡原因至今不明;在12月2日和21日選擇自殺的蘭州市國稅局副處長馬蘭芳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趙憲春的自殺原因則仍在調查中。
非正常死亡分三類
據林喆介紹,目前中國官員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一般可分為三類:他殺、自殺和意外事故。在官員自殺案件中,有因為家庭或工作精神壓力過大自殺的,有畏罪自殺的,也有情況不明的。而在他殺案件中,不少是因為官員涉黑涉貪,被利益相對人泄憤殺害,也有在日常生活中被歹徒謀財害命,後者和社會上普通兇殺沒有太大區別。
據媒體報道,近幾年來,內地官員自殺身亡的事件頻頻見諸報端。自殺官員級別從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科級,並且創下了多個“第一”紀錄。
自殺的省部級高官有天津市政協主席宋平順、山西省委常委兼組織部長王通智,王也是在北京出差期間自殺的,從京西賓館跳樓身亡,而宋平順成為改革開放後第一位自殺身亡的省級政協主席。
讓官員在安全環境中從政
如何減少官員“非正常死亡”呢?林喆認為官員交友要慎重,尋求法律、組織途徑的保護,加強防範意識;其次,官員應該清廉為政,不要捲入貪污腐敗不法活動中。此外,多起官員被殺案件,如上海楊佳襲警案等,均暴露出政府官員安全管理措施不完善,政府應該加大力度,對官員基本防護意識進行引導。
“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應當從制度上化解官員腐敗的土壤,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並且讓官員們在一個安全而非處處陷阱的環境中從政。”林喆説。
有媒體指出,官員非正常死亡和國家加大反腐力度有關,林喆並不認同這種推測。她説,公眾熱議只能説明網路時代的公眾對官員腐敗等國家事務關注度比以前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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