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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義:明年將深化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2011年06月03日 22:10:18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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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12月28日電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今日在2009年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講話時表示,明年將深化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促進領導幹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嚴格依法行政。

  劉家義強調,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完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按照這一要求,明年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規範化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計劃、評價、結果運用、問責和整改等制度。各地要按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根據各地實際,不斷總結和完善不同種類、不同級次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和重點。

  劉家義説,從這些年的審計實踐看,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質上是經濟責任的“人格化”。因此,要以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為主線,以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為基礎,以守法守紀守規盡責為目標,重點關注領導幹部任職期間貫徹執行國家經濟法律法規、黨和國家關於經濟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及決策部署,促進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情況;重大經濟決策制定和執行、重大投資項目建設和管理的合法合規及科學有效性;財政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重大管理制度制定和執行,對直接監管部門和下屬單位監管的情況;領導幹部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及個人遵守有關廉政建設規定情況等。

  劉家義還強調,對違法違紀違規及失責問題,要堅決揭示和反映,並做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審計情況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及時報送相關黨委、政府及組織部門、紀檢機關,該處理的要及時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該澄清的要及時實事求是地加以澄清。這裡要特別強調一點,就是在鑒證和評價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時,必須堅持審計什麼就評價什麼,審計到什麼程度就評價到什麼程度,切不能脫離審計內容、脫離審計機關的職責許可權做出不恰當的評價。這既是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要求,也是對黨委政府、對被審計的領導幹部個人、對歷史高度負責的體現,對於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健康發展至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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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