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與城鎮職工一視同仁,專家認為,這表明政府放棄了為農民工單獨建社保制度的構想,有利於緩解社保制度碎片化現狀
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實施全國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中國社會科學院拉美研究所所長、社保專家鄭秉文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作為一項重要的彌補性措施,該制度最大的意義在於將農民工囊括在內,這有利於緩解我國社保制度碎片化現狀。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係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係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國家將建立全國統一的社保機構資訊庫和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資訊查詢服務系統,發行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
為儘快建立覆蓋全國的社保體系,一直以來有人呼籲為農民工建立單獨的養老保險制度,今年2月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曾拿出《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摘要稿,並公開徵求意見。今年8月,人保部副部長胡曉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曾樂觀估計,這兩個辦法在今年下半年一定會出臺。
“如果為農民工建立單獨的養老保險制度,這種妥協性做法會加劇多種退休制度並存的高度‘碎片化’局面,長此以往將導致中央財政持續加大支出,嚴重時還會引發社會動蕩等一系列弊端。”鄭秉文表示。
專家認為,此次《辦法》的發佈,意味著政府放棄了為農民工單獨建立一個社保制度的構想,有利於緩解我國社保制度目前的碎片化現狀,也有利於激發億萬農民工的參保熱情。據了解,目前我國已有農民工2.3億人,但參加城保的農民工只有2000多萬,僅佔城鎮就業農民工的17%左右,原因就在於現行城保制度難以適應農民工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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