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島保護法草案不再規定海島保護規劃期限
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陳菲、黃小希)全國人大常委會22日進行三審的海島保護法草案,刪去了對海島保護規劃期限的規定。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海島保護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指出,草案二次審議稿曾規定,海島保護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應將規劃期限規定得更長一些。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應針對不同層級的規劃規定不同的期限。還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具體規劃期限可不在法律中規定。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同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海洋局研究,建議刪去草案中有關規劃期限的規定。海島保護規劃的具體期限可在有關配套規定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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