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6日電(記者周瑋)記者從26日舉行的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督查工作會議上獲悉,目前中央財政已累計投入6.59億元支援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其中,2009年中央財政用於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地方轉移支付專項經費為2.13億元。
與此同時,各地對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投入力度也不斷加大。2005年至2009年的4年多時間裏,地方省級財政共投入約11.3億元。自2004年以來,北京市財政對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累計投入已達8500多萬元。山東省自2006年以來,全省各級財政針對國家級項目和傳承人的保護,共投入1.887億元。西部一些省區也安排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專項經費。
另據了解,文化部已命名公佈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1488名,全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5590名。2009年,在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産中央補助地方專項資金中,繼續按照每人每年8000元的標準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予以資助。一些地方也積極投入資金,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支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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