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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發通知多舉措促就業 鼓勵國企減少裁員

2011年06月03日 22:10:41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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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出通知多舉措應對嚴峻就業形勢 加強社會保障力度

  隨著部分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生産經營困難,出現就業形勢趨於嚴峻,社會保障將面臨新的困難,勞動爭議和舉報投訴案件數量上升的局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昨天發出通知,提出切實措施,強調要把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穩定就業局勢作為當前頭等大事來抓。要妥善處理工資和工時問題,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和企業實際,近期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穩定就業形勢

  加強失業調控和預警

  通知中指出,要加強失業調控和失業預警,對本地區可能出現的規模裁員和失業增加等情況,及時向政府報告,並採取措施實施失業預防、調節和控制,全力維持就業局勢的穩定。

  鼓勵國企減少裁員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鼓勵國有企業帶頭承擔社會責任,儘量減少裁員。對關閉停産企業已解除勞動關係的人員,要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還要積極研究失業保險在減輕企業負擔和支援困難企業渡過難關方面的政策措施。

  優先發展勞動密集型企業

  要配合有關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明確本地優先重點發展的勞動密集型行業和企業,完善鼓勵發展的資金支援、金融信貸、社會服務等扶持政策,保護和支援勞動密集型産業發展,擴大就業。要全面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

  為困難家庭大學生提供服務

  要大力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組織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和“一對一”就業援助,及時幫助就業困難群眾和零就業家庭人員實現就業。不斷加強和改進對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特別是為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有針對性就業服務,幫助其儘快就業。

  加強勞動力職業培訓

  同時人保部指出,應充分運用就業專項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加強對企業職工崗位培訓、城鎮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培訓和對農民工的技能培訓以及對農村初高中畢業生的勞動預備制培訓,根據需要延長培訓期限,提高培訓補貼標準,緩解就業壓力,並以此提高技能水準,做好技能人才儲備。

  穩定勞動關係

  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和企業實際,近期將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區別不同情況,指導符合條件企業及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實施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時制。據了解,截止到9月底,北京、天津、上海等19個地區調整並執行了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在15%左右。北京市目前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是800元/月。

  建立勞動關係調處應急反應機制

  人保部提出,應加強對企業勞動關係的指導和服務,建立健全勞動關係調處應急反應機制。

  要了解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企業用工動態,及時掌握關閉停産企業勞動關係處理和生産經營困難企業裁員情況。完善應急工作預案,預防和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早報告。建立快捷的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及時處置重大勞動爭議和集體勞動爭議,力爭將小額、簡單、涉及人數較多的勞動爭議通過調解化解在基層。

  加強社會保障

  醫保有望降低起付線或提高封頂線

  要穩步提高社會保險待遇。做好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抓緊測算和研究制訂方案,加大基金調劑力度,確保調整後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繼續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工傷保險待遇,降低醫療保險基金起付線或提高封頂線,以提高保障水準。

  基本醫保和工傷保險費率有望降低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還提出,要著力解決各類關閉破産企業和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問題,適當降低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具體措施包括,多渠道籌資,努力解決各類關閉破産企業和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問題,實行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屬地管理,其保障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結余規模較大的統籌地區,可採取一次性措施適當降低一定時期的繳費費率,減輕困難企業繳費負擔和參保人員費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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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