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竟需全樓鄰居都同意 導盲犬進樓為何遭遇執行難?
導盲犬是專門為協助視力障礙人士安全出行而培訓的工作犬,它們可以被視為視力障礙人士的“眼睛和助手”,具備協助視力障礙人士躲避障礙、找到目的地、過馬路、找座位、安全上下樓梯等能力。導盲犬的選拔非常嚴格,真正的導盲犬要有正規機構出具的工作證,而且只會交付給通過正規渠道申請的視力障礙人士。
家住上海的視力障礙人士張先生最近遇到了煩心事,在申請導盲犬的過程中,被居委告知,必須獲得所在樓棟鄰居的100%同意。
張先生:諮詢了12345,今年的10月有一批導盲犬已經評估好了,可以接受申請,我就直接聯繫了我們鎮的殘聯,然後殘聯把我的申請訴求給了居委會,居委會告訴我現在沒有達到100%通過,所以沒有辦法申請。我感覺到蠻疑惑的,政策是哪一個標準來制定的,如果沒有辦法得到100%徵詢通過以後,我應該有什麼折中的解決辦法。
記者聯繫了張先生所在的居委會助殘員李女士,對方表示前期徵詢中確實有一戶居民明確反對。
記者又聯繫了浦東新區殘疾人輔助器具中心,工作人員蔣先生表示,依據文件全稱是《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導盲犬申請換證和退役事項管理辦法》。
上海市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理事長柳瑾表示,基層提到的這份文件還沒有正式出臺,其中是有提到要遵循鄰里意見。
柳瑾:我們現在就是有一個《導盲犬新訓、復訓和退役管理辦法》,包括居住條件,家庭的情況,家屬是不是同意,包括鄰里是否有意見,其實就是一個徵詢意見,也沒有説必須100%的這樣一個要求。
目前事件最新進展是,張先生了解到有住戶不同意是因為怕狗,浦東新區殘聯、鎮殘聯和居委已經開始做協調工作。浦東新區殘疾人聯合會康復部主任張越民説,鄰里間如果有反對的聲音,也不應該是申請工作的終點。
張越民:殘聯的工作主要是要幫助到視障人士,另一方面也不要去引起鄰里糾紛,過程當中,包括基層的工作還是要多做好解釋,這個非常重要。
截至2023年,我國有超過1700萬名視力障礙人士。由於對導盲犬的不了解,現實生活中會有不少質疑和反對聲。其實《導盲犬》國家標準,其中就規定了導盲犬的飼養和管理要求,並且明確,在交付使用者之前,導盲犬還要和使用者進行至少1個月的共同訓練,讓犬適應使用者,並服從使用者的指令。此外,標準還提出導盲犬回訪與復訓、退役的要求。每只導盲犬還必須建立檔案記錄。
一位導盲犬訓練師介紹,合格的導盲犬沒有安全問題,但導盲犬在工作時也需要周圍人盡可能不要影響它的工作。
訓練師:導盲犬在各種環境當中,它必須表現的就是一個穩定,在訓練的當中也是非常嚴苛的,要求高於其他的工作犬。在工作當中社會人員需要做四不一問,不拒絕、不投食、不呼喚、不撫摸;一問,就是在導盲犬工作當中,我們看到視力障礙人士是主動詢問是否需要幫助。
現如今,多地都出臺了相關規定,明確視力障礙人士可以攜帶導盲犬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地鐵等交通工具。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亮認為,在導盲犬的入住方面,應該考慮既要保障殘障人士必要的需求,同時也要考慮鄰居在這個問題上所提出的一些意見和建議,但是如果要求100%,我覺得是難以實現,也是不切實際的,可能更合適的方式是確定一個相對合理的比例。
馬亮建議,可以通過積極協調、幫助以及引導來推進問題的解決。
馬亮:更主要的是能夠聯合我們的社區,還有一些相關的基層組織,做好鄰居的一些解釋、説明、引導的工作,加強政策引導和宣傳,通過入戶的登門拜訪和相關的鄰居進行交流,讓他們打消對導盲犬的顧慮或偏見,從而讓大家來支援這樣一個工作。當然在這個過程之中,我覺得很多的是要去通過協商的方式來去推進,盡可能地平衡各方面的訴求,讓大家都能得到一個比較滿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