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十四條措施保障新冠肺炎康復者平等就業權利
全過程監管 全方位保護
河北十四條措施保障新冠肺炎康復者平等就業權利
光明日報石家莊9月18日電(記者耿建擴、陳元秋)針對部分單位以曾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等為由,限制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求職、就職,侵害相關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等行為,近日,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發佈十四條措施,全過程、全方位為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平等就業保駕護航。
在加強招聘監管、提供平等求職機會方面,相關部門堅持早預防、早介入、早化解,引導用人單位對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不歧視、不設障,多幫助、多包容。河北各級人社部門督導轄區內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嚴格落實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引導用人單位對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一視同仁,提供平等就業機會,做到積極宣傳引導。
相關部門將堅持查處違法行為,提供公平就業環境,對用人單位發佈含有歧視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招聘資訊的,人力資源機構未履行合法性審查義務的,用工過程中對新冠肺炎康復者實施就業歧視、隨意辭退(解聘)新冠肺炎康復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對就業歧視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用人單位,通過採取行政約談、通報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形成震懾。
相關部門還將不斷落實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聯動處理機制,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和查處相關違法線索,最大限度方便勞動者維權。用人單位對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實施就業歧視、擅自非法查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的,勞動者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的就業歧視案件,人民法院在確保公正的前提下,提高司法保護的效率,做到快立、快審、快結。各級人社部門和人民法院加強行政司法聯動,加強資訊共用和業務協同,可聯合開展普法宣傳,適時組織研討交流,做到對就業歧視違法違規行為線索的互推互查,引導用人單位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遵紀守法,切實保障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