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拋棄不放棄,民生為先執行不懈
執行法官集中發放工人工資。
悠悠萬事,民生為先。民生案件與人民群眾利益休戚相關,關乎社會和諧穩定。近年來,福建省廈門市湖裏區人民法院堅持統籌謀劃、加速優先、強化威懾,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妥善執結了一批民生案件,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彰顯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初心使命。
不放棄,一場跨越15年的執行接力
2006年5月6日晚,老陸在廈門打工的兒子小陸,因與人發生口角,隨後演化成打架鬥毆,被對方多人砍傷手、腦袋、後背等處,經鑒定為三級重傷。
次年6月,湖裏區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蔡某等四人因故意傷害罪共同賠償小陸經濟損失人民幣共計53萬餘元;被告人潘某、徐某對其中的16萬餘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然而,6名被執行人名下均無財産可執行。“他才17歲啊,好好一個孩子被打成癱瘓,賠償款還不知道在哪!”2007年8月,老陸從1600多公里外的四川瀘州來到湖裏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當時該案的執行法官了解到,蔡某等幾名被執行每人平均來自農村,家庭條件都不好,加之當時各被執行每人平均在監獄服刑,名下無財産可供執行,案件陷入僵局。2015年,湖裏區法院再次執行,然而通過多方查控,仍無法查詢到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産。
2018年10月,老陸向湖裏區法院提出恢復執行申請。最初負責此案的執行法官因工作原因調離了崗位,其間也有其他法官接力執行,但均無果,此時該案的接力棒交到了執行法官徐學升手中。“時間過去十多年了,這些被執行人也都出獄多年,總該有一些積蓄可供執行了。”查看卷宗後,徐學升立即啟動恢復執行程式。
考慮到小陸傷勢嚴重,受傷後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生活極其困難。湖裏區法院研究決定,從線上線下查控、做好和解工作、申請司法救助等三個方面全力開展工作。
當月,執行法官通過執行查控系統搜尋到其中5名被執行人有小額銀行存款,根據銀行留存的手機號碼聯繫上了5名被執行人,隨後一一耐心做好溝通工作,並通過視頻方式讓他們了解到小陸一家目前的窘境,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這5名被執行每人平均根據自身經濟狀況,對賠償款進行分攤,或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完成。此外,湖裏區法院還積極向當地政法委彙報案情、申請救助,最終為小陸申請到了5萬元司法救助金。
2022年4月,執行法官幾經波折找到最後一名被執行人徐某的下落。在執行法官的組織下,雙方當事人通過視頻進行調解,最終徐某與老陸達成和解協議,徐某一次性拿出2萬元賠償款,並答應今後每個月從工資款中支付1000元到老陸賬戶,直至所有賠償款支付完畢,老陸則主動向法院申請解除對被執行人徐某的所有強制執行措施。這起歷時15年的案件終於畫上了句號。
不拋棄,為了77個工人兄弟
2019年,楊某等77名工人被廈門某公司拖欠了72萬餘元的工資及相應經濟補償金。該公司已停止生産經營,公司的所有機器設備、辦公用品均已賣給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知去向。2020年9月,經勞動仲裁後,工人們相繼到湖裏區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幹警聯合湖裏區總工會,聯繫工人們一同前往公司所在地進行實地調查,現場查封了近兩萬件成衣及一輛金盃牌汽車。
為了能夠更好地與工人們溝通,執行法官楊鎖主動聯繫工人代表,加入工人代表微信群,仔細詢問公司之前的經營及財産情況,了解到公司還有部分貨款、押金尚未收回,以及公司名下還有一輛奧德賽汽車被法定代表人私自交給其個人債主抵債。
為追討貨款及押金,執行法官多次與該公司的幾家合作公司聯繫,向其釋明公司貨款與法定代表人個人欠款係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無法相互抵消,在執行法官耐心交涉下,幾家公司先後將48.68萬元款項匯到法院凍結的該公司賬戶上。
同時,經多方搜尋,法院終於找到了開走奧德賽汽車的債權人,執行法官耐心向其釋明法律關係,告知該車輛屬公司所有,並非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財産,最終對方將該案涉車輛還回。此外,湖裏區法院還為工人申請了7.7萬元欠薪應急保障金。
2020年12月10日晚,執行幹警加班清算執行到位款項,仔細為每名工人整理好錢款。第二天一大早,工人們陸續來到法院:“我們開始都不抱什麼希望,公司機器設備都被賣了,老闆也跑路了,沒想到在法官們的努力下,我們拿到了工資,感謝法官們!”領到來之不易的工資後,工人們聯名送上了感謝信和錦旗。
之後,法院陸續拍賣了該公司的車輛及庫存服裝,並製作了詳細的分配方案,2021年4月,該系列案件工資部分72萬餘元執行完畢;2022年2月,補償金部分230萬餘元執行完畢。至此,77名工人拿到了屬於他們的工資與補償金,該案順利執結。
不輕縱,守護百姓“救命錢”
長期以來,湖裏區法院高度重視涉醫保基金違法犯罪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工作,破案件、打團夥、追贓款,向各類詐騙醫保基金犯罪行為發起攻勢,守護百姓“救命錢”
2022年3月,湖裏區法院與廈門市醫保局首次召開“醫保詐騙案款專場追繳會”,集中約談“2022春雷”專項拘留行動中排查出的3名醫保詐騙案退贓未到位的被執行人。
這3名被執行人其中之一的高某某,自幼患小兒麻痹症,需長期服藥,往來醫院時被藥販子説動,自2016年以來,持醫保卡到醫療機構以騙開、多開的方式開取藥品,隨後出售給第三方。2021年高某某因詐騙罪被湖裏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5萬元,目前因病被暫予監外執行。
追繳會上,執行法官向3名被執行人送達了拘留決定通知書,告知由於他們拒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也未報告當前以及前一年的財産情況,決定對3人處以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收到處罰決定後,3名被執行人終於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空刷醫保卡套現的行為既損害了公眾利益,也反噬了自己。因法律意識淡薄,沒有及時退贓,我真的很懊悔。”高某某等3人在會上表達了悔意,當場上繳款項8.3萬元,並承諾剩餘款項一定會限期還清。考慮到3人中1人身患殘疾,其餘2人年過半百,基於善意執行理念,執行法官最終決定暫緩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