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醫美糾紛 “典”靚美麗生活
整形效果不佳、術前術後照片洩露、手術醫師缺乏相應資質……近年來,醫療美容消費被越來越多的愛美人士所青睞,但隨之産生的訴訟糾紛也日漸增多。近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梳理3起典型案例,分別從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隱私權保護、違反合同全面履行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等醫療美容消費者權益保護涉及的民法典內容進行深度解析,為切實保障醫美消費者和醫美機構合法權益、促進醫療美容行業健康發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指引。
病歷資料屬於隱私權保護範疇
小花在B美容機構進行重瞼術及內眥開大手術,隨後發現微博上有網路用戶發表了對自己有侮辱性內容的言論,並附有自己術前術後照片,遂對該網路內容申請了公證證據保全。
小花認為B美容機構洩露其個人資訊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協商未果後,訴至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
芙蓉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該美容機構並未向法庭提交其病歷管理制度及嚴格遵循該管理制度的證據;在小花與該美容機構的溝通過程中,美容機構並未否認洩露了小花個人隱私,雙方就賠禮道歉、撤掉檔案、退回手術費等進行了協商;通過對比網路發佈的照片及美容機構提交的病歷檔案資料中的照片,可辨認出係同一照片。故應認定B美容機構未妥善保管小花病歷資料,導致照片洩露,造成對小花的損害事實,存在主觀過錯、違法行為及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上的因果聯繫。該美容機構構成侵害隱私權,應承擔侵權民事責任。法院遂判決B美容機構以書面方式向小花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小花精神損害賠償金4000余元。
B美容機構以一直妥善替小花保管病歷資料,已盡到相應保管義務,因此不應對其承擔侵權責任為由提起上訴。長沙中院二審後認為,一審法院認定B美容機構構成侵害小花隱私權並無不當,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講法典
根據民法典人格權編第六章的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任何個人不願意公開的資訊都可以構成私人的秘密資訊。只要這種隱匿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道德,都構成受法律保護的隱私。私密資訊具體可包含如下類型:個人的生理資訊、身體隱私、財産隱私、家庭隱私、通訊秘密、病歷資料等。在醫療服務合同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因業務關係掌握了病人的病情、治療情況、病歷資料等個人敏感資訊,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醫療機構有義務對就診者的上述個人敏感資訊保密。
尤其對醫療美容就診者,就診者(特別是公眾人物)一般並不希望他人知道自己有醫療美容的經歷和行為,對就診者此類資訊的洩露,會給就診者造成極大的傷害和社會負面影響。而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條也對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保護患者的隱私和個人資訊做了明確規定。醫療美容機構應當保管好其掌握的就診者的病歷資料等個人私密資訊,確保就診者的隱私不被洩露,否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B美容機構未保管好小花的病歷資料,導致小花的術前術後照片洩露,並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侵犯了小花的隱私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案判決明確了就診者的病歷資料屬於隱私權保護範疇,給部分在日常管理中存在漏洞的醫療美容機構敲響了警鐘。
醫療美容事故可主張精神賠償
小美因“乳房形態不佳”到A美容醫院就診,後全麻進行“假體隆乳術”。術後,因右側假體較左側低産生糾紛。在長沙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下,小美與美容醫院達成協定:由美容醫院請專家為小美進行修復手術,解決其兩側乳房高低不對稱等問題,並免除修復手術費、修復假體材料費、麻醉費用等。
修復手術後,小美發現自己雙側乳房下皺襞疤痕向上輕微牽扯、凹陷,對雙乳外觀造成影響,認為豐胸手術失敗給自己造成了損害,遂主張賠償。經鑒定中心鑒定,A美容醫院在小美診療過程中,切口瘢痕處理不徹底,與目前雙乳下皺襞疤痕向上輕微牽扯、凹陷,影響雙乳形狀之後果存在因果關係,為主要原因,但小美不構成傷殘。
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A美容醫院在小美診療過程中對本次醫療損害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確定其責任比例為90%。小美支付了醫療費用,卻未達到預期效果且造成身心傷害,美容醫院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小美因手術失敗導致精神嚴重受損,酌情支援3萬餘元。遂判決A美容醫院支付小美各項賠償款10萬餘元。
一審法院宣判後,A美容醫院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長沙中院二審後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講法典
民法典在人格權編第一章和侵權責任編第二章對精神損害賠償作了規定。一般來講,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是否達到嚴重程度,應視人格權的權益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別。對於侵害身體權、健康權的案件,實踐中一般以是否構成傷殘作為認定嚴重精神損害的主要依據。原則上,只有達到傷殘等級標準才能支援精神損害賠償。但是醫療美容行業比較特殊,醫療美容就診者一般屬於健康人群,只是為了變得更美,才去進行醫美手術。但是手術失敗造成的一般是身體的輕微損傷,更多是嚴重的心理創傷,所以對於醫療美容糾紛,不能機械地適用構成傷殘才支援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本案正是考慮到小美作為女性,而乳房是女性的重要生理特徵,因為醫療美容機構的過錯,導致小美的雙側乳房留下疤痕,經鑒定雖不構成傷殘,但是手術失敗對小美造成嚴重的精神痛苦,而且這種特殊部位的疤痕對女性的傷害是永久性的。故法院綜合侵權人的過錯程度、行為方式和被侵權人的精神狀態等,判決A美容醫院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醫療美容行業發生糾紛,就診者一般會選擇以侵權或合同糾紛起訴。在民法典頒布實施以前,以合同糾紛起訴的一般是支援違約賠償,不支援精神損害賠償。但根據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條的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格權並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該條的規定突破了違約責任與精神損害賠償不能並行的一般原則。依據該條規定,對因違約行為導致精神損害的,在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同時,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故在醫療服務合同糾紛中,尤其是在醫療美容事故引發的糾紛中,患者除了可以要求醫療機構承擔違約責任,還可以依據該條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但該條的適用有一個前提,就是僅在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的情形下才能主張。
美容醫院醫療服務不符合約定被判賠償
小紅到C美容醫院進行美容手術諮詢,C美容醫院向小紅推薦了甲醫生,並承諾由甲醫生實施手術。小紅當天便在美容整形手術同意書上簽字,手術醫師簽字為乙,手術費用共計3萬餘元。該美容醫院為小紅進行了名稱為“純韓明眸+鼻頭縮小+鼻翼溝成型+鼻尖成型”的手術,手術單上醫生簽名為乙,僅加蓋甲印章,無甲簽名。因手術後期出現感染,造成組織增生,致雙方産生糾紛,小紅遂訴至法院。
長沙中院經審理認為,小紅在C美容醫院接受整形手術,雙方構成醫療服務合同關係。該美容醫院向小紅推薦甲醫生為其實施美容手術,病歷中卻記載手術醫生簽名為乙,僅加蓋甲印章。手術本應由手術者簽名,該手術沒有甲簽名,不能證明甲為小紅進行了手術。且甲、乙均不具有醫療美容執業醫師資格,遂判決:C美容醫院向小紅賠償損失9萬餘元。
■法官講法典
醫療服務合同是醫療機構與患者之間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受民法典合同編的調整,適用民法典合同編通則的相關規定。在患者因醫療機構或醫護人員的過錯而産生損害時,存在違約責任、侵權責任競合的現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賦予了當事人選擇權,當事人可以選擇提起侵權之訴或者違約之訴獲得救濟。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在醫療服務合同中,醫療機構負有提供醫療服務的義務,患者則負有配合治療並支付醫療費用的義務。根據《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必須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等條件。本案中,小花與C美容醫院成立醫療服務合同法律關係,C美容醫院應當為小花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醫療服務,但是C美容醫院為小花實施手術的醫生不具備相應的執業資質,且實施手術的醫生與合同約定的醫生不符,違反了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C美容醫院提供的醫療美容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故小花可以要求C美容醫院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産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九百九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格權並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資訊;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
個人資訊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資訊,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資訊、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資訊、行蹤資訊等。
個人資訊中的私密資訊,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資訊保護的規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