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要“治”也要“防”
高空拋物,要“治”也要“防”(新視角)
一顆雞蛋、一枚鐵釘、一個易拉罐……這些生活中常見的小物件如果從高空拋下,就會變成傷人利器。高空拋物,長久以來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2021年3月,“高空拋物”正式入刑,回應了社會關切。從此,高空拋物有了刑法規制,與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相協調,彌補了體系性不足的缺陷。
“高空拋物”入刑後,震懾效果顯著,相關案件明顯減少,一批高空拋物“肇事者”也被依法審判,群眾頭頂上安全更有保障。法律的剛性規定固然能起到明顯的警示作用,但這只是手段。除了司法事後追責定罪,事前預防同樣值得重視。
科技賦能,破解高空拋物防治難題。“取證難”一直是高空拋物案件的痛點,即便法律有明確規定,由於證據較少,往往難以確定拋物者。“狀告全樓業主”“排查全樓住戶DNA”等充分印證了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無奈。研發、普及先進的科技成果精準鎖定拋物者,不僅能提高辦案效率,也可發揮預防功能。無論是廣東中山有小區安裝“萬里眼”高空拋物綜合治理系統,還是重慶九龍坡推廣使用“瞭望者”高空拋物智慧預警監控系統,抑或是一些企業針對高空拋物目標物小、突發性強、速度快等特點,積極研發相關AI技術,提升産品識別精度,都是運用科技手段治理高空拋物的有益嘗試。
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基層力量。高空拋物,既關乎道德,又關乎法律。然而“高空拋物”入刑一年來,仍有許多居民對此不甚了解。引起更多人的關注與重視,還須下大氣力做好普法宣傳。處在高空拋物問題産生“一線”,基層的力量和作用要充分發揮出來。比如,物業要更主動參與高空拋物治理,承擔起相應的職責,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拋物的發生;街道、社區應發揮基層管理優勢,可建立相關志願服務機制和監督團隊,促使杜絕高空拋物成為全社會共識。在此方面,“醉駕入刑”可提供借鑒經驗:“醉駕入刑”近11年來,除了相關部門嚴厲打擊酒駕醉駕、開展相關專項行動,基層不定期的宣傳活動、道路上設置的醒目標識等,在引導全社會形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文明交通氛圍中同樣發揮了重要作用,酒駕醉駕問題得到明顯改觀。
高空拋物,要“治”也要“防”。唯有如此,才能取得良好成效。我們欣喜地看到,如今越來越多的居民社會公德、法治觀念不斷提升,正在從自身做起拒絕高空拋物。只有全社會形成杜絕高空拋物的文明習慣和法治共識,才能構築起保護“頭頂上的安全”的堅固屏障,守護好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産安全。
譚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