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劇“超前點評”不止是“低級錯誤”
影視劇“超前點評”不止是“低級錯誤”
戴先任
近日,兩部影視劇接連出現了超前點評的荒誕現象。在某知名打分平臺的短評打分區,大量評分在原定上線時間前集中涌入,這些短評呈現一星和五星兩極分化的狀態。記者調查發現,往往一條1元錢甚至幾角錢的價格,就能吸引大量水軍接單控評。
影視劇還沒播放,大量評分就集中涌現,這就像還沒有母雞,母雞生的雞蛋就出現了,這樣的一幕太過滑稽、荒誕。之所以出現這種荒誕現象,是由於該劇的正式上線時間比原來的“官宣”時間晚了將近一個小時,控評“水軍”與影視劇的播放之間出現了“銜接”問題。
“超前點評”是控評“水軍”所犯的一個“低級錯誤”,而一條1元錢甚至幾角錢的價格,點評品質也就可想而知了。“水軍”並不會認真刷劇後才來點評,點評都是統一口徑。
影視劇控評已經成了一種普遍現象,通過“養號刷分”“評論注水”,控評“水軍”製造出虛假口碑,左右真實評價。“超前點評”掀開的不過是水軍控評的冰山一角,水軍控評已然形成了一條網路黑灰産業鏈。
“養號刷分”“評論注水”等控評行為,是一種流量造假行為,這種行為還會形成一種不公平競爭。水軍控評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也變相架空觀眾的知情權、評價權,影響了行業的健康發展。
一些粗製濫造的影視作品通過流量造假,也能成為“好評滿滿”的作品,一些好作品反倒因為沒有流量造假,“養在深閨人未識”,或是遭到同行聘請的“水軍”惡評,聲譽與票房都受到不良影響。長此以往,就會形成劣幣驅逐良幣、假花驅逐真花的逆淘汰現象,為娛樂行業、文化領域帶來惡劣的影響。
網信辦近年來出臺了多項規定,如《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網際網路用戶公眾賬號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網際網路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等,都對網路水軍的刷帖控評行為有較為細化的規制。對於控評行為,監管部門也是多次進行打擊。
雖然相關法律法規俱在,監管部門對控評“水軍”也是採取零容忍態度,影視劇控評仍然屢禁不絕。背後原因主要在於目前對影視劇控評現象缺乏長效化的治理機制,監管部門對影視劇控評沒能形成強有力的監管,影視劇控評的違法違規成本太低,相關法律法規沒能被有效激活。
“影視劇超前點評”不僅是一個“低級錯誤”,更暴露了影視劇點評存在的“長期錯誤”。不能讓“超前點評”的水軍們再肆意妄為。對此,針對影視劇控評現象,要能形成常態化、長效化的治理機制,還要解決控評維權案件的訴訟難點問題,提升司法機關的審判質效,提高網友的監督熱情,為網友起訴維權提供方便,降低網友的維權成本,暢通維權渠道。
對影視劇控評要“以控制控”,加強約束與防控。同時,行業協會、影視劇製作方等也要加強行業自凈,摒棄控評這樣的不正當競爭,這樣才能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也是在進行“行業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