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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拍照,請尊重空間陳設“版權”

2021-11-30 09:38:00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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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不起,我們這裡不允許商業拍攝。”日前,市民遊小姐在參觀武康路上一家網上名聲很響的家居展覽店時,剛請同行的朋友舉起相機,就被店員阻止了。儘管她解釋了自己並非“商業拍攝”,但店員仍拒絕其拍照,“我們這裡不允許人物出現在畫面中。”

  網紅經濟正當道,但一些因“網路紅人”而成名的畫廊等展覽場所,如今明令禁止這些人進行現場拍攝,甚至有展覽場所要求他們刪除在該場所拍攝的照片。一些人對此不理解:“網紅打卡拍照,能帶動網紅店或畫廊等展覽場所的流量,何樂而不為?”但在一些從業者看來,空間陳列設計、光線佈置都是勞動成果,卻被一些網路紅人免費用來宣傳自己或代言産品:“網紅拍照也應該尊重空間陳設的‘版權’。”

  網紅青睞“打卡”展覽場所

  打開某社交軟體搜索“博物館”,第一條搜索結果是一名擁有“10萬+”粉絲的女性博主分享在浦東某博物館拍攝的一組9張照片。該博主除了提供博物館的基本資訊,還貼出了“打卡機位”。然後,該博主還分享了照片中穿著的服裝,從服裝風格、質地到穿著感受一應俱全,最後給出服裝的品牌資訊。該條資訊下評論互動超過200條,既有交流博物館拍照心得的,也有詢問服裝穿搭資訊的。

  這樣的“博物館”“美術館”打卡照,海量存在於社交網站上。在這些照片下面,不少粉絲量較多的博主會分享“OOTD”——英文“OutfitoftheDay”的縮寫,即“今天的穿搭”,甚至還有博主舉著化粧品、文具等用品的照片,並標注這些商品的品牌。“打卡博物館、美術館,會讓照片顯得更有格調和質感。”熱衷於在網上分享各類打卡照的劉小姐坦言,在這類博物館、美術館打卡拍照,相較單純的街拍或在網紅餐廳、商場打卡,更顯得“有藝術修養和求知的渴望”。

  帶來“格調和質感”的另一部分原因,則是這些展覽場所的選址、精心的陳列和燈光佈置。“上海有很多博物館、美術館,也有很多小眾的展覽場所,這些地方的設計陳設很棒,出片率極高。”一些博主舉例介紹,如震旦博物館的落地窗能拍出“盧浮宮”的效果;又如外灘一些歷史建築內的展覽場所,能拍到獨一無二的城市風景。

  展覽場所拒絕為網紅“代言”

  武康路上這家家居展覽店,獨佔一幢老建築,樓梯蜿蜒而上直至三樓,陽光從轉角處的窗戶傾瀉而下。每間房間都佈置著該品牌的産品,並以當代藝術家的作品裝點,房間的窗戶將武康路的梧桐樹和後花園框成一幅幅天然畫作。據介紹,店內不定期會舉辦藝術展覽,允許參觀者拍攝自家的産品及展品,但不允許拍攝人像。

  一批中小型畫廊和小眾展覽場所,都已明確拒絕網紅拍照。武夷路上一幢歷史建築頂層的畫廊,落地窗迎著夕陽,以白色為主的空間內陳設著當代藝術家的油畫,畫廊內正在舉辦一場年輕藝術家的陶器雕塑展。畫廊明確拒絕“商業拍攝”,不過工作人員並不拒絕參觀者在這裡拍照,“只要不是明顯的商業拍攝”。據一些畫廊經營者介紹,曾有網紅拖著行李箱,不斷換衣服拍攝,這樣他們會制止,如果後續發現他們利用照片為別的品牌做廣告,則會聯繫其要求刪除。

  不久前,一名網紅以獨特視角下的外灘和陸家嘴為背景拍攝了一組照片,並在照片上打上某香水品牌的名字。隨後,該網紅當天拍攝的展覽場所負責人在其照片下留言,希望其刪除照片,因為這名網紅是以觀展之名進入展覽場所,而觀展須知裏明確不能進行商業拍攝,現場工作人員還曾數次提醒。最後,該網紅刪除照片並道歉和賠償。

  展覽場所本身也是“作品”

  “如今網紅打卡已不是簡單的‘到此一遊’,大多有商業目的。”經營畫廊的錢先生認為,自己耗費心力打造的展覽氛圍,不希望成為網紅們賺錢的背景。

  按照法律對“著作權”的定義,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一定形式錶現的智力成果。儘管展覽場所的空間陳設設計是否屬於“作品”沒有明確,但許多業內人士都認可這樣的“智力成果”。“如今展覽場所經營的並不完全是畫或藝術品,也包括‘空間’。”在錢先生看來,場所本身就是主理人、策展人的“作品”。

  記者走訪發現,不少市民希望其他博物館、美術館出臺明確的限制措施。“網紅打卡拍照,也影響了普通參觀者的觀展秩序和氛圍。”市民呂先生週末喜歡去博物館、美術館參觀,不時會遇到有人在熱門展品前長時間拍照。

  記者查詢本市多家博物館、美術館的網上資訊,絕大多數沒有明確條文禁止“商業拍攝”。但工作人員表示,會根據現場情況制止,比如一些文物不允許使用閃光燈甚至禁止拍攝,一些當代藝術品有版許可權制等。此外,對於長時間拍照的參觀者,工作人員也會進行提醒。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