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為“巨型浪費”買單?
誰來為“巨型浪費”買單?
其實,巨型關公像違規的官方定性早就下了,雕像搬移工程情況也是此前公示的,現在只不過是按部就班地為錯誤買單。可這個錯誤實在太離譜,以至於每次有新動向,輿論總得痛心疾首一番。當初這個巨型關公像造價高達1.7億余元,如今一拆一移,又要花1.55億元,價格上等於再造一個巨型關公像。這麼多錢,花在哪個民生領域不香呢?
此前也有人建議,關公像雖然違規,但既然已經建成和正常運營,不如就“特事特辦”,追責處罰都可以,讓建築留著免得拆遷浪費。如果單純從經濟角度看,這當然是最合算的做法。可是,關公像之所以違規,是因為違反了經批准的《荊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有關規定,破壞了古城風貌和歷史文脈。任其存在的話,單看關公像是合算了,但去看公共的整體賬,還是虧。更何況,這種違反規定建起來的雕像,如果因為造成既成事實就可以不拆,也可能形成惡劣的示範效應。
從巨型關公像建起來的那一天起,浪費就是註定的,再譴責已經沒有意義,反思如何避免這樣的局面重演,是一項長期的課題。復盤關公像的建造經過,首要責任當然在建設方。據央視《焦點訪談》此前報道,建設單位當初提交給當地住建部門和規劃部門的申請中,申請內容是聖像基座建設,在施工過程中,加建了沒有報批任何許可手續的巨型關公雕像。建設方自稱把雕像當成了藝術品,認為不需要審批。這種行為,是對自己、對城市的極其不負責。
其次是當地的相關監管部門,如此巨型的關公像不是一天建成,違建根本藏不住,一天天都在暴露。可是從2014年動工到後來運營,雖然當時相關部門曾發函要求整改,但之後僅根據建設方的復函就沒有再進行任何追究。在沒有獲得審批的情況下,相關部門在雕像長達兩年的建設期中,始終不聞不問。在後來開門營業的時間裏,當地也沒有及時制止和處理。原因何在?
可以説,這並不是哪個建設單位的自作主張,當地多個部門都存在一定責任。對此類現象,此前輿論也多有反思,根源還是地方想通過這種誇張的建築吸引眼球、發展旅遊經濟。只是事後證明,巨型關公像這種違規建築收穫的更多是反感,暴露出當地相關決策者的短視和盲目。
只是,上億的浪費造成了,誰來為曾經的違規以及“巨型浪費”負責?如果違規最終只是浪費錢,那誰來汲取這個教訓呢?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敬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