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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17年後,北京取消藥店“350米間距”門檻

2021-09-02 08:53:00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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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17年後,北京取消藥店“350米間距”門檻

  本報北京9月1日電 (記者楊召奎)今天上午,北京市海澱區高遠百康大藥房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從海澱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的手中拿到了公司一家新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據悉,該藥店成為北京市取消藥品零售企業之間350米距離限制後,海澱區開辦的首家藥品零售企業。

  “‘350米間距’的門檻取消,為我們分店選址提供了更多選擇。除此之外,此次從申請、審批到最終通過驗收穫證,用時極大縮短,效率提高,成本大大減少。”高遠百康大藥房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藥店限距開設由來已久。以前,為防止藥店扎堆經營,均衡醫藥資源,包括北京、上海、天津等在內的多地曾對藥店的選址間距提出要求。早在2004年,北京就要求,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應與已有藥品零售企業之間具備350米以上的可行進距離。

  不過,有市民質疑,小吃能有一條街,藥店為何就不能比鄰競爭呢?必須間隔350米的規定,使得藥店更為分散,如此可能會妨礙消費者貨比三家。

  北京某連鎖大藥房營運部負責人曾表示,在為藥店選址時,有時會遇到這樣的情景:在尺子拉到330米時,發現一家小單體藥店,只差20米,不得不放棄……

  為進一步深化藥品流通領域“放管服”改革,自今天起,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市藥品零售經營許可審批工作調整如下:一是取消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間距離限制要求;二是取消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三是調整藥品零售企業營業場所(含庫房)面積;四是調整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設立、變更審批;五是對申請開辦僅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藥品經營許可審批事項改革,取消了開辦藥品經營企業的籌建審批,原來的“先籌建”“後驗收”兩個審批流程合併為“新開辦”一個流程。

  北京市海澱區市場監管局藥械流通科科長李瑾表示:“在收到最新的通知後,我局立即研究藥品零售企業審批改革如何在海淀落地實施,及時調整許可流程,規範準入審核,優化營商環境,主動與申請企業對接,做好事前服務,引導藥品零售産業健康有序發展。”

  有業內專家指出,取消藥店布點距離限制後,可以讓藥店之間充分競爭,實現優勝劣汰,有利於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優質企業更好發展。對消費者而言,“零距離”開藥店能進一步增強購藥的便利性。

  楊召奎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