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萬條個人資訊被販賣竟是“內鬼”所為
40萬條個人資訊被販賣竟是“內鬼”所為
通信代理商竟有償替人查詢個人電話號碼,短短半年內非法查詢並販賣公民手機號資訊40余萬條。8月13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對平某、張某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提起公訴。
家住無錫市濱湖區的周阿姨最近遇上了一樁蹊蹺事,她頻繁接到要她還款的催收電話,對方警告她,若不按時還款就走法律程式起訴她。周阿姨感到莫名其妙,後經過仔細回憶,想起多年前她曾丟過一個錢包,裏面有身份證、銀行卡,她懷疑自己的個人資訊被人冒用了。不久,周阿姨又接到銀行打來的電話,這才知道自己的身份證被人在浙江某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並貸款1萬餘元,因冒用人未還款她才接到了催收電話,周阿姨連忙報案。
警方受案後,發現濱湖區的王老伯也遇到了周阿姨的這種情況。王老伯在8年前通過正規渠道借了一筆款項,後因手頭拮據迄今還有1.5萬元沒還,最近他也接到從多處打來的催款電話,聽對方口氣不像是正規銀行催款。
警方通過線索追查,2021年3月在重慶市先後將平某、張某等人抓獲。經調查,警方查明:2020年9月,平某作為代理商在重慶市開辦了一家電信社區門店,一個多月後,經朋友介紹他被拉進一個微信群。群裏有客戶自我介紹是做信用卡催收的,向他諮詢能否查詢特定手機號碼,二人當時互加了微信好友,逐漸熟悉後,平某開始有償替人查詢身份證對應的手機號碼的“生意”。
自2020年11月起,平某先後讓門店店長張某以及員工柏某、小莉(另案處理)幫忙查詢電話號碼,許諾每查一條給7分錢的“好處費”。自從柏某、小莉等參與查詢後,張某便不再親自查詢,但每條資訊提成1分錢。
每次收到上家發來的名單,平某就將表格交給張某,由張某分派給員工,員工利用註冊的公司工號登錄系統,查詢完畢後把結果發給平某,再由平某反饋給上家。上家核驗後通過微信收款碼給平某發放報酬,遇到微信收款超出當日限額時,平某便用張某的收款碼代收。生意好的時候,平某一天可接40多單,不好的時候也有七八單,查詢一單,少則幾秒,多則幾分鐘,然後他以每條0.3元左右的價格對外出售,成千上萬條的公民個人資訊就這樣被打包販賣了。半年內,平某與張某等人共販賣公民個人資訊40萬餘條,已查實獲利8萬餘元。
作為營業廳代理商,平某知道正常情況下查詢手機號碼需要客戶本人帶著身份證到營業廳才能處理,如果查詢他人身份證名下的手機號碼,則需要同時攜帶本人和被查詢人的身份證,但利欲熏心的他早已將這些規定和自己簽過的保密協議拋諸腦後。
郭筱琦 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