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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加班 莫讓“996”成職場明規則

2021-03-11 10:18:00
來源:重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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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時加班與體面勞動、舒心工作、全面發展不相符,與國家提倡的提升人民生活品質也脫節。希望‘兩高’像重視治理欠薪一樣,重視解決超時加班問題。”昨天上午,在全國政協總工會界別討論“兩高”工作報告的小組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研究室主任呂國泉的這番呼籲引發現場熱議。

  呂國泉委員指出,目前,加班現象在某些行業甚至普遍制度化和嚴重超時化,涉及人群廣泛,對勞動者身心健康不利,應當引起足夠關注。

  多位委員也紛紛“聲討”超時加班現象。

  996工作制 有社會危害性,建議進行監管

  調查顯示,國內近九成的職場人都難逃加班命運,其中,45.5%的職場人每週加班兩到三天,更有24.7%的人幾乎每天在加班。

  “這種工作制度是已經違反我國勞動法的‘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制度,其實是被完全禁止的。”全國政協委員李國華表示,較之加班現象的廣泛性,其在某些行業普遍制度化和嚴重超時化,是最為人詬病、最具危害性的,應當引起足夠關注。

  李國華指出,當前我國996問題處於企業失控、監管失序、工會失靈的狀態,鮮少見到996企業得到處罰,勞動監察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勞動者維權困難;一些企業甚至直接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執行996、大小周工時,剝奪了員工的休息時間。

  李國華調研發現,從2019年到2021年,“996”的問題不僅沒有得到緩解,反而愈演愈烈。“有的公司要求員工每月工作380小時以上,甚至遠遠高出996的每月300小時工作時間。現在在短視頻、線上教育、出行、電商等領域,部分網際網路企業,又開始推行‘大小周’工作制。”

  “‘996’既違反勞動法,更背離奮鬥精神,其社會危害性不可小看。”李國華建議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重視對“996”、大小周問題的監管,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健康權,保障職工合理的工作時間。

  長期加班加點 嚴重擠佔勞動者休息時間

  “不同意長期加班加點。”全國政協常委、香港工會聯合會榮譽會長林淑儀説。她認為,長期加班加點,嚴重擠佔勞動者休息時間,使職工身體處於疲憊狀態,工作效率下降,也容易發生意外安全事故。特別是近些年新業態勞動者超時加班現象更嚴重,有些送餐員為了多接單長時間奔波在路上,導致一些交通事故。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王美華則指出,很多超時加班都是“隱形”的。比如,自從有了智慧手機,有了工作微信群,很多人的上下班時間界限就模糊了,有的企業要求員工24小時在微信群裏待命,漏接電話或不及時回復就算違規,甚至會遭到開除。

  今年1月,在總工會界別委員微信群裏,有委員轉發了幾個反映某網際網路公司員工超時加班、常年無休的視頻,引起一片譁然。不少委員表示:必須遏制這一現象,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護勞動者身心健康。

  加班必須給足加班費 且得到勞動者本人同意

  “我們並不是反對加班,工作中難免會出現一些緊急的、突發性任務,比如去年疫情防控期間,大家為了防疫物資的生産加班加點,毫無怨言。但是這只是偶發現象,決不能形成常態。”王美華委員説。

  林淑儀委員也持類似觀點。她同時指出,即使加班,也需要明確時限,加班總時長不能超過一定時間,另外,加班必須得到勞動者本人同意且給足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我國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8小時工作制來之不易。如今社會進步了,應該對勞動者施以更加人性化的關愛,但現在社會上對工作和休息時間沒有合理分配的現象反而越來越多。作為工會界委員,我們要積極呼籲,倡導社會形成合理分配工作和休息時間的氛圍。”林淑儀委員感慨道。

  “高品質發展是一場耐力賽。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不僅是這場比賽的推動力,也應是衡量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指標之一。秉持以人為本的原則,關注和維護勞動者的身心健康,才是創造價值和利潤的正確路徑。”呂國泉委員的話得到多位委員贊同。

  名詞解釋

  “996”工作制

  是指一些企業把每天早9點到崗,工作到晚上9點,每週工作6天的“制度”。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