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資料

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2012.03.22)

時間:2012-03-28 08:53   來源:中國政府網

  六、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堅持就業優先戰略,繼續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重點扶持就業容量大的服務業、創新型科技企業和小型微型企業,創造更多就業崗位。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抓好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和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加強退役軍人技能培訓與就業安置工作。鼓勵高校畢業生投身農村、基層、中西部地區建設。加強職業培訓和公共就業服務工作。加快建立健全統一規範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加強對勞務派遣的規範管理,開展勞動關係爭議排查,加強勞動監察和調解仲裁,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教育部、農業部等負責)

  (二十一)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今年年底前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面。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加強各項社會保障制度銜接。多渠道增加社會保障基金,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監管,實現保值增值。加強社保服務能力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各類社保經辦機構進行整合歸併,有些服務可委託銀行、商業保險機構代辦。加快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發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衛生部、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社保基金會等負責)

  (二十二)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體系。加強城鄉低保和社會救助工作,加快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和慈善事業。進一步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積極發展老齡事業,加快建設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殘聯、全國老齡辦負責)

  (二十三)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鞏固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準和管理服務水準。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全面推開尿毒症等8類大病保障,將肺癌等12類大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範圍。(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負責)

  (二十四)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實行醫藥分開、管辦分開,破除以藥補醫機制。鼓勵引導社會資本辦醫,加快形成對外開放的多元辦醫格局。充分調動醫務工作者積極性,建立和諧的醫患關係。(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局、中央編辦負責)

  (二十五)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預防控制嚴重威脅群眾健康的重大傳染病、慢性病、職業病。加強藥品安全工作。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扶持和促進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衛生部、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二十六)全面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繼續穩定低生育水準,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提高出生人口品質。加快實現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全覆蓋,將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試點範圍擴大到60%的縣(市、區)。提高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特殊扶助標準。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做好婦女兒童工作,擴大農村婦女宮頸癌、乳腺癌免費檢查覆蓋面,提高婦女兒童發展和權益保障水準。(人口計生委、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安部、國務院婦兒工委、民政部負責)

  (二十七)繼續搞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嚴格執行並逐步完善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的政策措施,進一步鞏固調控成果,促進房價合理回歸。繼續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基本建成500萬套,新開工700萬套以上。抓緊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給。加快建設城鎮住房資訊系統,改革房地産稅收制度,促進房地産市場長期平穩健康發展。(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監察部、民政部、公安部、人民銀行、審計署、稅務總局、統計局、林業局、銀監會等負責)

  (二十八)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加強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提高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自治能力。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中的積極作用。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推動實行居住證制度,為流動人口提供更好服務。以資訊共用、互聯互通為重點,加快建設國家電子政務網。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建設,構建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加強和改進網際網路管理,營造健康的網路環境。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加強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嚴密防範和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民政部、公安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司法部、法制辦、新聞辦、工業和資訊化部、新聞出版總署、海關總署等負責)

  (二十九)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資訊發佈體系,完善應急預案管理,推進應急産業發展。加強風險隱患排查整治、資訊報告和共用、社會動員等應急機制建設,推進應急處置突擊力量建設和應急志願者隊伍建設,推進國家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指導推動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應急管理水準。(國務院辦公廳牽頭)

  (三十)加強安全生産、食品監管和智慧財産權保護。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加強安全生産監管,大力宣傳落實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和政府及其部門監管責任,持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切實抓好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強化安全教育培訓,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增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水準。深入開展打擊侵犯智慧財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動。(安全監管總局、食品安全辦、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衛生部、監察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電監會、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智慧財産權局、新聞出版總署負責)

  (三十一)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深入推進領導幹部接訪下訪,力求將信訪問題解決在當地和基層。採取綜合措施,集中精力化解信訪積案。健全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機制,進一步暢通和拓寬訴求表達渠道,依法規範信訪秩序。加大從政策層面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力度,推進群體性利益訴求矛盾解決。(信訪局、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資委等負責) 

編輯:郭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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