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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2012.03.22)

時間:2012-03-28 08:53   來源:中國政府網

  四、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十)促進産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動戰略性新興産業健康發展。建立促進新能源利用的機制,加強統籌規劃、項目配套、政策引導,擴大國內需求,防止太陽能、風電設備製造能力的盲目擴張。發展新一代資訊技術,加強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三網融合取得實質性進展。大力發展高端裝備製造、節能環保、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等産業。擴大技改專項資金規模,促進傳統産業改造升級。以汽車、鋼鐵、造船、水泥等行業為重點,控制增量,優化存量,推動企業兼併重組,提高産業集中度和規模效益。落實並完善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激發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活力。實施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財稅、金融政策,支援社會資本進入服務業,促進服務業發展提速、比重提高、水準提升。(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科技部、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審計署、海關總署、國資委、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廣電總局、金融監管機構、電監會、能源局、監察部等負責)

  (十一)推進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抓緊制定出臺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方案,加快理順能源價格體系。突出抓好工業、交通、建築、公共機構、居民生活等重點領域和千家重點耗能企業節能減排,進一步淘汰落後産能。加強用能管理,發展智慧電網和分佈式能源,實施節能發電調度、合同能源管理、政府節能採購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優化能源結構,推動傳統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安全高效發展核電,積極發展水電,加快頁巖氣勘查、開發攻關,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加強能源通道建設。深入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開展節能認證和能效標識監督檢查,鼓勵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資源綜合利用,大力發展迴圈經濟。加強環境保護,著力解決重金屬、飲用水源、大氣、土壤、海洋污染等關係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努力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嚴格監管危險化學品。今年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開展細顆粒物(PM2.5)等項目監測,2015年覆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推進生態建設,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促進生態保護和修復,加強草原生態建設,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推進荒漠化、石漠化、坡耕地治理,嚴格保護江河源、濕地、湖泊等重要生態功能區。加強適應氣候變化特別是應對極端氣候事件能力建設,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公平原則,建設性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談判進程。(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能源局、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科技部、外交部、電監會、林業局、國管局、氣象局、海洋局等負責)

  (十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規劃,充分發揮各地特色和優勢,進一步提高區域發展的協調性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認真落實西部大開發新10年的政策措施,加大實施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力度,加快推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積極支援東部地區轉型發展、在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更好地發揮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在改革開放中先行先試的重要作用。制定和實施海洋發展戰略,促進海洋經濟發展。加強和完善跨區域合作機制,消除市場壁壘,促進要素流動,引導産業有序轉移,推動區域經濟良性互動、協調發展。(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扶貧辦、國家民委、質檢總局、海洋局等負責)

  (十三)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遵循城市發展規律,從各地實際出發,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根據資源環境和人口承載能力,優化全國生産力佈局,形成合理的城鎮體系和與國土規模、資源分佈、發展潛力相適應的人口佈局。各類城市都要夯實經濟基礎,創造就業機會,完善基礎設施,改善人居環境,加強管理服務,提升城鎮化品質和水準。更加注重把在城鎮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工有序轉變為城鎮居民;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合理引導人口流向,讓更多農村富餘勞動力就近轉移就業。加強對農民工的人文關懷和服務,著力解決農民工在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子女入園上學、住房租購等方面的實際問題,逐步將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到農民工。關愛留守兒童、留守婦女和留守老人。讓農民無論進城還是留鄉,都能安居樂業、幸福生活。(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財政部、公安部、農業部、教育部、民政部、衛生部、全國老齡辦等負責)

  五、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

  (十四)堅持優先發展教育。中央財政已按全國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産總值的4%編制預算,地方財政要相應安排,確保實現這一目標。教育經費要突出保障重點,加強薄弱環節,提高使用效益。(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負責)

  (十五)深入推進教育體制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大力實施素質教育,逐步解決考試招生、教育教學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推進學校民主管理,逐步形成制度。(教育部牽頭。只明確一個部門的,其他有關部門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十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資源配置要向中西部、農村、邊遠、民族地區和城市薄弱學校傾斜。繼續花大氣力推動解決擇校、入園等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農村中小學佈局要因地制宜,處理好提高教育品質和方便孩子們就近上學的關係。辦好農村寄宿學校,實施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加強校車和校園安全管理,確保孩子們的人身安全。(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負責)

  (十七)促進各級各類教育科學發展。加強學前教育、繼續教育和特殊教育,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辦好民族教育。高等教育要與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戰略需要緊密結合,提高教育品質和創新能力。完善國家助學制度,逐步將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覆蓋到所有農村學生,擴大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範圍。大力發展民辦教育,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各級各類教育領域。(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民委、中國殘聯、民政部負責)

  (十八)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加強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支援企業加強研發中心建設,承擔國家和地區重大科技項目。引導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為企業技術創新服務,更好地實現産學研有機結合,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水準。推動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提高原始創新能力。完善科技評價和獎勵制度。倡導學術誠信,鼓勵獨立思考,保障學術自由,弘揚科學精神。堅定不移地實施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國資委、智慧財産權局、中科院、國防科工局等負責)

  (十九)全面加強人才工作。深化人才體制改革,大力培養造就高水準創新創業人才、青年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高層次人才。完善人才培養、任用、評價、激勵機制。努力營造人才輩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良好社會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資委、僑辦等負責) 

編輯:郭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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