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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關於對日和約問題的聲明(1950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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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研究了1950年10月26日美國國務院顧問杜勒斯先生遞交蘇聯駐安全理事會代表馬立克先生的備忘錄,以及11月20日馬立克先生奉蘇聯政府之命遞交杜勒斯先生的備忘錄之後,授權本人就對日和約問題發表下列聲明:
一、自1931年9月18日以來,日本帝國主義武裝侵略中國,蹂躪我國廣大領土,使我國人民生命財産,遭受重大犧牲。中國人民經過八年英勇抗戰,擊敗了日本帝國主義,取得了抗日戰爭的勝利。因此對日和約的準備、擬制與簽訂,我中華人民共和國必須參加,乃屬當然之事。茲特鄭重申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它必須參加對日和約的準備、擬制與簽訂。中國國民黨反動殘余集團絕對沒有資格代表中國人民,因而它沒有資格參加任何有關對日和約的討論和會議。對日和約的準備和擬制如果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參加,無論其內容與結果如何,中央人民政府一概認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無效的。
二、根據1950年2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友好同盟互助條約》,中、蘇兩國政府同意與第二次世界戰爭時期其他盟國于盡可能的短期內共同取得對日和約的締結。由此可以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基本方針是在力求於盡可能的短期內,締結共同對日和約,以便早日結束對日戰爭狀態,使日本人民早日獲得民主與和平。與此相反,美國政府為了實行長期的對日軍事佔領,關於對日和約採取了拖延政策。美國政府自1947年以來,屢次企圖顛倒締結對日和約的程式,破壞對日和約應先經由中、蘇、美、英四國外長會議共同討論準備的原則,並破壞大國一致的表決原則。現在,美國政府不僅企圖破壞對日和約的程式,而且進一步企圖推翻共同對日和約的基礎。
三、開羅宣言、雅爾塔協定、波茨坦宣言及1947年6月19日遠東委員會各國所同意通過的對投降後日本之基本政策,這些由美國政府參加簽字的國際文件,乃是共同對日和約的主要基礎。然而,美國政府遞交蘇聯政府的備忘錄,其第一條,竟擬定“締約國家:任何或一切願意在所建議的和可能獲得協議的基礎上媾和的對日作戰國家”。這就是説,美國政府業已公開表明推翻開羅宣言、雅爾塔協定、波茨坦宣言和遠東委員會對投降後日本之基本政策中所規定的共同對日和約的基礎。美國政府備忘錄,顯然是企圖將他自己的建議及所謂可能獲得的協議,作為對日和約的基礎,來代替已經為盟國所達到的符合世界人民利益和日本人民利益的國際協議,如開羅宣言、雅爾塔協定、波茨坦宣言及遠東委員會對投降後日本之基本政策等,並且企圖將他自己的建議及所謂可能獲得的協議,強迫其他盟國予以接受,否則美國政府就準備根據自己的方案,排除其他盟國,悍然進行單獨媾和。
四、關於臺灣和澎湖群島,業已依照開羅宣言決定歸還中國,關於庫頁島南部與千島群島,業已依照雅爾塔協定決定交還及交予蘇聯。這些業已決定了的領土問題,完全沒有重新討論的理由。美國政府要求對於這些領土問題重新予以決定,是完全破壞了已經成立的國際協議,故意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聯的合法權益,企圖從中達到侵略的目的。美國政府業已武裝侵略中國臺灣省,就是一個鮮明的證據。關於琉球群島和小笠原群島,不論開羅宣言或波茨坦宣言,均未有託管的決定,當然更説不上要指定“美國為管理當局的事情了。美國政府此種野心,純為假借聯合國名義,實行對琉球群島與小笠原群島的長期佔領,在遠東建立侵略的軍事基地。
五、根據波茨坦宣言的規定,佔領軍應自日本撤退。然而,美國政府不但始終沒有絲毫表示美國佔領軍有早日自日本撤退之意,並且利用日本作為侵略朝鮮、侵略中國的戰爭基地。美國政府在其致蘇聯政府的備忘錄中,要求在對日和約中,規定容許日本的設備與美國的軍隊繼續合作負責維持日本地區的國際和平與安全。這就等於強迫日本人民接受美國軍隊長期留駐日本,並對亞洲人民進行侵略。
六、遠東委員會對投降後日本之基本政策,原來規定日本不得保有任何陸軍、海軍、空軍、秘密警察與憲兵。這就是説,不得再行武裝日本。然而美國政府今天如其公開武裝西德一樣,正在公開武裝日本。如所週知,美國佔領軍正借用日本警察的名義來重建日本的陸軍;借用海上保安廳的名義來重建日本的海軍,並保留與修建日本空軍港;訓練日本航空人員,以建立日本空軍,並保留與修建日本空軍基地。美國佔領當局釋放了大批重要戰犯,解除整肅,恢復大批法西斯分子的活動,以重建日本的侵略勢力。美國政府企圖用它的軍事控制,使日本完全成為美國的殖民地,並驅使日本作為美國侵略亞洲人民的工具。
七、為了改善日本人民的生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甚願日本的和平工業在為日本人民服務的基礎上,獲得發展。同時根據遠東委員會對投降後日本之基本政策的規定,日本軍事力量的現存經濟基礎必須摧毀並不準其復活。但事實上,美國佔領當局服從美國獨佔資本的利益,使日本的戰爭工業獲得恢復和發展,並利用它來侵略朝鮮和我國臺灣。相反的,和平工業則萎靡不振。美國政府這種絞死日本和平工業,鼓勵戰爭工業的方針,只是破壞了日本人民的和平生活,加重了對日本人民的經濟剝削。
八、美國政府在關於對日和約問題的備忘錄中所擬定的方案,完全違反盟國共同對日作戰的目的,並破壞所有有關對日政策的國際協議,同時,更抹殺我中國人民抗日奮戰的基本利益,也無視日本人民的未來願望。美國政府只有一個極端自私的目的,就是想霸佔日本,奴役日本人民,變日本為美國的殖民地和侵略亞洲人民的軍事基地。因此美國政府這一關於對日和約問題的備忘錄的建議,是不符合中國人民和日本人民的利益的。中國人民極願與第二次世界戰爭時期其他盟國儘速訂立共同對日和約,但和約的基礎必須完全依照開羅宣言、雅爾塔協定、波茨坦宣言及對投降後日本之基本政策。只有以這些國際協定為基礎的對日和約,才能使日本民主化,才能清除日本的侵略勢力。才能防止日本侵略勢力的再起。一個沒有外力控制的民主化的日本,才能有利於亞洲的和平與安全。 (新華社北京1950年12月4日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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