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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歸祖國日近,海協副秘書長李亞飛今天接受本報記者獨家專訪。問答全文如下:
問:海協在香港回歸過程中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在香港回歸後如何為發揮香港橋梁作用、促進兩岸三地共同發展和繁榮做工作,有何具體計劃?
答:在我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的進程中,海協參與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在國務院臺辦的直接指導下,參加了“九七”後港臺關係和中央人民政府關於處理“九七”後香港涉臺問題基本原則和政策的研究。港臺兩地稱這些政策為“錢七條”,它的一個基本精神,就是根據《基本法》,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繼續保持和發展港臺兩地現有的各種民間交流交往關係,包括港臺兩地經濟文化交流、人員往來和海空運交通。這些政策有利於港臺兩地的共同繁榮和發展,有利於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有利於兩岸關係的進一步發展。為貫徹落實上述政策精神,海協受權在第二次汪辜會談第一次預備性磋商提出與海基會就“九七”後港臺交往中某些具體問題進行商談,由於臺灣方面的原因,第二次汪辜會談被迫暫時中止。但這絲毫沒有影響我們按照《基本法》和中央的政策,從有利於促進港臺兩地共同發展和維護兩岸同胞權益的角度出發,對港臺交往中的某些具體問題逐步做出妥善處理。去年12月27日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臺辦發言人就“九七”港臺間海上航運問題的基本安排發表談話,指出“‘九七’後,在臺灣註冊的船舶進入香港港口時,所懸挂的旗幟不得出現‘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問題。在香港註冊的船舶進入臺灣港口,應受到互惠對待。在此安排下,海協于2月26日委託香港船東會主席趙世光等人,與臺灣方面指定團體就港臺間船舶互航及進入對方港口時的有關技術性問題交換意見。今年5月2日和24日,香港船東會主席趙世光等人與臺灣海基會副秘書長張良任等人分別在香港和臺北,就7月1日後港臺問船舶互航及進入對方港口時的挂旗問題兩次交換意見,達成了共識,簽署了《港臺海運會談紀要》。6月16日,海協與海基會以函電形式換文確認。這一問題的務實解決,符合一個中國原則和港臺海運航線按“地區特殊航線管理”的政策,符合香港同胞和臺灣同胞利益,有利於港臺海運在“九七”後繼續保持暢通,有利於港臺兩地交往和經濟發展,受入境臺兩地航運界的肯定和歡迎。
香港回歸後,海協將繼續發揮授權民間團體的作用,加強同廣大臺灣同胞、港澳同胞的聯繫和交往,在一個中國原則下積極推動祖國大陸、香港同臺灣之間的經濟交往和民間交流,為香港的繁榮穩定、為兩岸關係的發展做出新的努力。
問:如何利用香港回歸的有利契機,推動兩岸統一進程?
答:按照“和平統一、一國兩制”解決香港、澳門、臺灣問題,是完成中國統一的三個有機步驟,是包括港澳同胞、臺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夙願。香港的回歸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科學構想的首次成功實踐,受到國際輿論的高度肯定。“一國兩制”的構想最早是為解決臺灣問題而提出的,但長期以來,臺灣當局卻對此大肆歪曲。誣衊,欺騙與蒙蔽臺灣同胞;由於各種原因,臺灣同胞對我們的方針政策還不夠了解,或存有疑慮。從現在起,香港根據“一國兩制”的方針保持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按照由香港同胞參與制定的《基本法》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方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保持長期的繁榮穩定。香港同胞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自行管理本地區的內部事務,真正成為香港的主人。中央政府、各部委和內地各省區市,都不會干預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香港回歸把“一國兩制”的科學構想變為現實。這將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科學構想的可行性和強大生命力,對解決臺灣問題産生巨大的政治示範作用,增強臺灣同胞對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實現和平統一的信心。
長期以來,香港一直是海峽兩岸聯繫與交往的橋梁和仲介,在臺灣與祖國大陸中斷往來近四十年的時間裏,香港與臺灣之間仍然保持著直接聯繫與往來。“九七”後,港臺之間的關係將成為兩岸關係的特殊組成部分。港臺兩地現有的民間交流交往關係將在符合香港《基本法》和“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繼續得到保持和發展,包括繼續直接通商、通郵、通航,這將為進一步密切兩岸經貿交往、人員往來和文化交流、促進兩岸實現全面直接“三通”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香港、澳門問題相繼解決後,解決臺灣問題將更加突出地擺在全體中國人民面前。我們應繼續堅定不移地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深入貫徹江澤民主席的八項主張,充分發揮香港率先垂范的作用,發揮港臺關係是兩岸關係特殊組成部分的作用,團結臺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僑胞共同努力,為推動實現祖國完全統一做出新的努力。
問:臺灣在香港設立民間性質的辦事機構,以保持臺港之間的經貿、文化等往來通道,海協同這類機構的關係怎樣?
答: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保持和發展港臺間的民間交流交往關係,是中央人民政府關於處理“九七”後香港涉臺問題的基本原則和政策的基本精神。在此精神下,臺灣現有的在香港的機構和人員“九七”後可以繼續留存,但在行動上必須遵守香港《基本法》,不得違背一個中國原則,不得從事損害香港安定繁榮以及與其註冊性質不符的活動。我們歡迎他們為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做出努力。海協同臺灣在港機構沒有聯繫。
問:海協是否會在香港建立常設機構,以發揮香港在兩岸關係中的橋梁作用。
答:海協目前還沒有在香港設立機構的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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