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26日電(記者周瑋、顧瑞珍)我國政府歷來十分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大力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為此做了大量工作並取得顯著成績。
從上世紀50年代起,我國對各少數民族的民間文化進行了記錄調查,出版了《國家民委民族問題五種叢書》和《中國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資料叢刊》等。改革開放以來[被遮罩廣告] ,文化部、國家民委、中國文聯共同發起了“十部中國民族民間文藝整合志書”的編纂工作。截至2004年底298部省卷已全部完稿,已出版224卷(近4億字),全部出版工作將於2006年完成。
200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啟動了“人類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項目,2001年5月我國的崑曲藝術名列第一批19個代表作名單之中,2003年11月我國的古琴藝術又名列第二批28個代表作名單之中。
2003年初,文化部、財政部聯合國家民委、中國文聯共同實施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兩年來,“保護工程”採取試點先行、以點帶面的工作方式,在全國範圍內逐步推開,並取得了積極進展。經過專家論證,確定了40個“保護工程”國家級試點,並在財政部的支援下設立了“保護工程”專項資金。
2003年10月,第32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上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我國自始至終積極參與了《公約》制訂工作的全部過程。2004年8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我國正式加入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目前,我國成立了多部門組成的立法工作領導小組,正在對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法法律草案進行修改完善。(完)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齊曉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