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早在1955年就發佈了《中國科學院科學獎金的暫行條例》,決定對重大科技成果進行獎勵;1984年,政府又設立了科學技術進步獎。1999年5月,中國設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五個獎級,每年評選一次,並召開全國科學技術獎勵大會,由國家主席頒獎。
2004年2月,中國科學院院士、地球環境科學研究專家劉東生和中國工程院院士、航太技術專家王永志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國航太史上規模最大、系統組成最複雜、技術難度最高的國家重點工程—中國載人航太工程,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同時,還産生國家自然科學獎19項、國家技術發明獎19項、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215項。
地方政府與民間機構也設立了單獨的科學技術獎項。此外,部分國(境)內外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還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或自籌資金,面向社會設立經常性科學技術獎,該等獎項針對直接從事科學技術研究活動的個人,因而有助於激發科學家本人從事科學技術發明創造的積極性。目前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獎項有杜邦科技創新獎、李四光地質科學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學技術獎、通用汽車中國科技成就獎和拜耳青年科學家獎等。 (選自《中國2005》) (來源:中國網)
責任編輯:齊曉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