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來,中國的金融業穩步擴大對外開放,陸續在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和內陸中心城市批准興辦了一批外資和中外合資金融機構,擴大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試點。從2002年起,中國開始每年增加一定數量的城市向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業務,五年後對外資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將不再有地域限制。到2004年底,在中國境內的外資營業性金融機構的總資産已達470多億美元;允許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已擴大到16個,共有19個國家和地區的62家外資銀行在中國設立了191家營業性機構,其中有116家已經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代表處有211個。
中國證監會先後批准設立13家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並於2004年底開始正式受理外資持股比例達到49%的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申請;中國保監會則宣佈:從2004年12月11日起,允許外資壽險公司提供健康險、團體險和養老金及年金險業務,取消對設立外資保險機構的地域限制,設立中外合資保險經紀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可至51%。
外資銀行參與中國銀行業務的範圍也在擴大。銀監會于2003年11月開始實施的一些措施中包括:允許符合法定條件的外資銀行在已經開放人民幣業務的地域裏,向各類中國企業提供各種人民幣服務(此前外資銀行只能在開放人民幣業務的城市向外資企業、外國人和港澳臺地區人員提供人民幣服務);歡迎合格的境外戰略投資者按照自願的和商業的原則,參與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重組和改造。
與此同時,中國各商業銀行也均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開展國際信貸業務。其中中國銀行在國外分佈的網點最多,規模也最大。1980年,中國恢復了世界銀行成員國地位,重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1984年,中國與國際清算銀行建立了業務聯繫;1985年正式加入非洲開發銀行;1986年正式成為亞洲開發銀行成員。 (選自《中國2005》)
(來源:中國網)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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