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1日,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説,2001年至今,已有近600名港澳臺地區的居民通過了國家醫師資格考試。
2001年,衛生部、國家中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下發《關於取得內地醫學專業學歷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港澳臺地區的居民在獲取內地的醫學專業學歷後,可以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
毛群安説,2007年4月,衛生部對臺灣居民參加大陸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情況又作出特別規定:臺灣同胞可以在大陸申請參加醫師考試、註冊,或者是參加臨床性的研究活動,同時規定臺灣地區的居民在臺灣取得醫學專業學歷也可以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
“據我了解,截至現在已有近200名臺灣地區的居民報名考試,主要集中在廣東。”毛群安説。
毛群安指出,港澳臺地區的醫生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到大陸從事醫療服務,對內地與三個地區的醫學學術溝通與交流有積極意義,同時也能為在內地從事商務和其他活動的港澳臺同胞提供他們比較熟悉的醫療服務。(記者 周婷玉)
(來源:新華社)
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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