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黨的十五大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經濟、政治、文化確定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綱領,江澤民總書記提出的“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再一次闡明瞭文化建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為制定“十五”時期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文化是民族的靈魂,是凝聚與激勵全國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淵源於五千年文明、植根于當代偉大實踐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文化,是在全社會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的強大精神動力,是激勵各族人民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偉大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全面振興的強大凝聚力。要在新世紀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必須努力建設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
文化是綜合國力的重要標誌和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增強綜合國力的重要力量。文化作為民族凝聚力的基本要素,對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各方面具有巨大的作用力、影響力和輻射力,它不僅顯示綜合國力,構成綜合國力,而且促進綜合國力的增強。隨著知識價值、文化因素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意義日益凸現,文化作為綜合國力的重要標誌和重要組成部分的作用也將日漸增大。
文化是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文化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援。經濟、政治、文化協調發展,社會才能可持續發展。文化資源、人文環境、民族文化素質,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經濟、科技的發展離不開文化創新、制度創新。沒有文化作為支撐,經濟和科技的發展就沒有後勁,就無法趕超世界先進水準。
繁榮發展文化事業是生活品質提高和人的全面發展的需要。人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務,不僅是國家公共建設的主要任務,也是公民的基本權利。豐富健康的文化生活是衡量人們生活品質的重要標誌。堅持以人為本的方針,大力繁榮發展文化藝術事業,對於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提高國民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具有重要意義。
必須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精神,堅持“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從社會主義事業興旺發達和民族振興的高度,以經濟、政治、文化的協調發展為基本方針,全面規劃文化事業的發展。
一、文化事業發展所面臨的形勢
“九五”期間,廣大文化藝術工作者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和十五大精神,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積極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各項文化事業都得到了較快的發展,為進一步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堅持以繁榮文藝為中心,推出了一批思想深刻、藝術精湛、風格多樣的優秀文藝作品,文藝創作呈日趨活躍的態勢。特別是舞臺藝術日益繁榮,逐步形成了以中華民族藝術為主導的演出市場。群眾文化的基本陣地初步形成網路,專兼結合的基本隊伍不斷壯大,群眾文化活動基本內容不斷充實,基本方式日益豐富多樣。業餘文藝水準明顯提高,老年群眾、少年兒童、少數民族等群體的文化生活受到普遍關注。圖書館現代化建設步伐逐步加快,中國數字圖書館工程已經啟動。實施創建文化先進縣、萬里邊疆文化長廊建設、少兒文藝蒲公英計劃、知識工程等重點文化工程,推動了基層特別是農村的文化建設。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和“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大批瀕臨毀壞的文物得到搶救和保護,考古發掘與研究取得突破性進展,大型遺址保護成效明顯,博物館在社會教育中發揮了日益重要作用。對外及對港澳臺地區文化交流日益活躍,交流渠道進一步拓寬,交流層次和水準不斷提高,在引進外國的優秀藝術作品的同時,充分展示和傳播了中華民族燦爛輝煌的文化藝術,在增進各國人民的相互了解和促進祖國統一大業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藝術教育事業穩步發展。文化科技與文化藝術理論研究取得了一批新的成果。文化市場繁榮發展。大中城市文化設施建設發展較快,興建了一批標誌性的大型文化設施,世人矚目的國家大劇院工程正在建設之中。
文化事業繁榮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矛盾和問題: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門對文化建設重視不夠,文化工作排不上黨委、政府的議事日程,一些文化建設任務得不到落實。二是文化事業費由於基數較小,欠帳較多,增長仍然較慢,文化事業投入總量偏少、比例偏低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觀,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嚴重滯後於經濟建設的發展和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三是文化發展不平衡,城鄉之間、東西部地區之間差距進一步擴大,農村文化站、圖書館(室)的設施建設、網點分佈、服務能力比較落後,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的農民文化生活仍較為貧乏。四是文藝産品品質的提高滯後於數量的增長,創作水準的提高滯後於人民群眾欣賞水準的提高,文藝作品在反映時代進步、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等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國家級專業藝術團體的藝術水準和管理水準與世界一流藝術團體的水準差距非常明顯。五是文化市場環境亟待改善,娛樂市場和音像市場問題突出,色情、走私、盜版等違法活動屢禁不絕。六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文化管理體制和藝術生産機制尚未建立,文化管理手段落後,藝術生産機制不夠靈活,籌資渠道尚未形成;文化産業發展不充分,總量、規模偏小,社會化、産業化程度較低。七是文化法制不夠健全,法規數量偏少、效力層次偏低,體系尚未形成,執法體制有待進一步理順,執法隊伍素質參差不齊;文化政策對現實的反映靈敏度不夠,政策調控能力較弱。這些矛盾和問題,如果不及時加以解決,勢必對新世紀的文化事業發展構成障礙和制約。
當今世界,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綜合國力競爭激烈,各種文化思想相互激蕩,在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中,世界各民族創造的文化的多樣性和獨特性正面臨著嚴峻挑戰。在未來5~10年中,我國文化發展面臨的來自國際方面的衝擊和挑戰主要是:西方文化進入我國的渠道和機會將急劇增多,從而在文化産品、文化資本、文化價值觀等方面給我國文化發展帶來巨大衝擊;世界進入多種媒體並存和競爭的時代,網際網路資訊傳播不受國界限制、分散多點、交互性強、流量巨大、管理複雜,對我國的文化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隨著高新技術的迅速發展和廣泛應用,文藝領域從形式到內容都發生了一系列變革和創新;在擴大文化交流過程中,由於規則與管理等方面的原因,極易造成文化資源流失。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環境,必須加強研究,積極制定應對措施,既要堅持改革開放,以博大的胸懷吸納世界各國的優秀文化,積極引進、充分利用世界高新技術成果,促進文化藝術的繁榮發展和文化遺産的科學保護,又要充分注意保護和開發、利用我國各民族的文化資源,下大力氣搞好自身的文化建設,極大地豐富和提高藝術産品的數量和品質,有效抵禦西方文化擴張,更要充分發揮中華文化的優勢,積極參與國際事務,樹立文化大國形象。
明確文化事業發展所面臨的國際國內形勢,對於我們抓住機遇,迎接挑戰,確定“十五”期間發展目標和思路,明確主要任務,制定保障措施,繁榮發展文化事業,是非常必要的。
二、總體目標和思路
“十五”期間文化事業發展的目標是:初步形成體制健全、管理規範、陣地鞏固、藝術繁榮、各項事業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發展的新局面;各藝術門類百花齊放,具有代表性、示範性的藝術團體得到有效扶持,涌現出一大批優秀文藝作品和一批在國內外有重要影響的文藝人才;文化經濟政策進一步完善,對文化事業的投入力度明顯加大;建設以國家大劇院、國家博物館、中國數字圖書館為代表的重要文化設施;全國“兩館一站”設施空白點基本填平補齊,社會文化網路比較健全,群眾文化生活豐富多彩;文化遺産得到有效保護和利用;文化領域的資訊化建設初見成效;文化立法滯後的狀況有較大的改觀;文化市場管理顯著加強,基本實現健康、繁榮、活躍、有序的目標;對外文化交流規模日益擴大,水準進一步提高。
“十五”期間發展文化事業的總體思路是: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為出發點,以繁榮文藝為中心,多出優秀作品,努力提高文化産品的品質;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努力提高文化行業管理水準和效益,扎紮實實推進文化領域的思想理論建設、文化體制創新和機制建設、法制建設、陣地建設和隊伍建設;努力保護文化資源,穩步發展公益文化事業,加快發展文化産業,重點加快西部文化建設,積極擴大對外文化交流,全面提高全社會的文化生活品質。
三、主要任務
(一)文學藝術事業
大力繁榮創作,發展文學藝術事業。藝術表演團體繼續實施精品戰略,加強對現有優秀作品的加工、提高和移植,建立各自的優秀保留劇目。加強組織反映重大事件和重大題材的創作活動,努力提高藝術産品品質,力求在文學、戲劇、音樂、舞蹈、美術等方面推出一批把握時代精神、具有強烈藝術感染力、無愧於時代和人民的優秀作品。認真組織有重大影響的文化藝術活動。
加大對代表國家水準和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藝術表演團體的扶持力度。建立藝術表演團體的動態評估制度,確定一批具有代表性、示範性的藝術表演團體,由國家給予經費和政策扶持。進一步推動全國藝術表演團體改革,促進藝術生産和內部管理良性機制的建立。
加強對全國文學藝術事業的宏觀管理與指導,推動畫院、美術館的體制改革,規範文學、美術等藝術活動。鼓勵、扶植多種所有制的民間職業劇團和業餘文藝團體,調動社會辦文化的積極性,促使社會力量興辦的藝術表演團體健康發展。建立國家美術作品收藏保護制度和國家美術作品捐贈獎勵制度。切實加強對民族民間藝術的扶持,對歷史悠久且具有濃郁民族特色的傳統藝術品種和藝術作品,進行系統整理,推陳出新,使之適應新時代的需要。
積極探索政府和社會力量合作,多渠道投資、融資舉辦藝術活動的新路子。逐步採用招投標的方式完成國家下達的創作和演出任務。辦好中國藝術節、中國上海國際藝術節、中國京劇節等重大藝術活動。
加強藝術學科建設。鼓勵開展積極健康的文藝評論,切實加強文化藝術領域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研究。完成《中華藝術通史》和“十大文藝整合志書”等國家重大課題。努力提高文化領域利用現代科技的水準。建立健全文化行業技術標準體系。建立藝術科研機構和藝術科研成果評價指標體系,形成以課題為中心的藝術科研管理體制。
(二)社會文化事業
在不斷完善現有群眾文化網路的基礎上,以豐富城鄉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文化生活品質為主要目標,進一步鞏固城鄉基層文化陣地和基本隊伍,豐富基層文化活動內容,完善基層文化活動形式。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群眾文化,大力發展社區文化、村鎮文化、校園文化、企業文化、軍營文化等各類群眾文化事業。
加強國家指導、部門協作和地方配合,繼續實施“創建文化先進縣”、“萬里邊疆文化長廊建設”、“蒲公英計劃”。加強對已命名的文化先進縣的動態管理,提高文化先進縣的命名品質。擴大全國萬里邊疆文化長廊建設範圍,使之覆蓋所有沿邊、沿海地區。發展少兒文化事業,著重解決農村兒童文化生活貧乏的問題,鼓勵興辦適合農村兒童需要的兒童文化園或其他文化設施。實現農村“每村每月一場電影”的目標,基本解決農民看電影難的問題。動員社會力量,興辦老年文化事業,力爭每個社區都有老年文化活動場所,鼓勵興辦各級各類老年大學,組織豐富多彩的老年文化活動,豐富老年人文化生活。
繼續對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文化設施建設、文藝人才培養、對外文化交流、文物保護優先安排的優惠政策。加強對民族民間文化遺産的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新命名300個“民族藝術之鄉”、“特色藝術之鄉”和100名“民族民間藝術家”,選擇30個傳統民族文化形態保存比較完好的地區,設立“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區”。逐步建立優秀民族藝術品收藏保護體系。妥善保存“十大文藝整合”的基礎資料。配合西部大開發戰略,組織東部地區對西部地區開展對口文化支援。
積極推進社會藝術教育。建立全國性的業餘藝術考級機構網路,統一業餘藝術考級標準,指導和規範業餘藝術考級活動。
加強圖書館行業管理,完善圖書館評估制度。改善公共圖書館辦館條件,優化圖書館藏書結構,提高服務品質和辦館效益。公共圖書館持證讀者數達到全國總人口的1%。確保各級公共圖書館的購書經費專款專用,購書費增長幅度不低於當地財政收入的增幅。省、地、縣級公共圖書館年購圖書種數分別達到全國年出版圖書種數的15~25%、5~10%、1~2%。完善出版物徵集、繳送制度。繼續實施“知識工程”,開展全民讀書活動。加強圖書館服務網點和閱讀設施的建設,每年改建1000個標準鄉鎮、街道圖書館。
(三)文物博物館事業
由國務院新公佈400~500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佈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000處,縣(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縣(市)級文物保護單位3萬處。抓緊對瀕危古建築文物的搶救維修工作,每年主要安排100項較大型搶修工程。繼續做好配合三峽工程等重點工程的文物考古工作。在文物比較集中的省區,建立縣、鄉、村三級文物保護網。繼續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報世界文化遺産名錄。
開展大型古代文化遺址保護工作,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投資建成若干處國家級大遺址保護園區,改變大遺址保護的被動局面。積極推動中國古代文明起源和邊疆考古重點課題研究,完成邊疆及少數民族地區的文物調查和中國內水、領海水下文物普查,開展涉外考古工作,擴大中國考古學在世界上的影響。
建立以國有博物館為主體,民辦博物館為補充,各行業和各種所有制博物館全面發展的博物館體系。開展國家博物館建設的前期工作,積極推進中國民族博物館建設,新建一批省市博物館,使全國博物館總數達到2300座。完成現有博物館(紀念館)藏品編目建檔工作,編制《全國博物館一級藏品總目錄》。實施對館藏瀕危珍貴文物搶救性保護工程。繼續提高博物館安全技術防範能力。
加強社會流散文物市場管理,取締非法文物交易市場,培植合法規範的民間收藏文物經營渠道和場所。
加強科研成果推廣力度,形成輻射全國的文物科技保護網路。重點建設中國文物研究所、上海博物館、陜西文物保護修復中心、四川文物保護修復中心等4個區域性文物科技保護中心。
(四)文化市場的繁榮與管理
一手抓繁榮,一手抓管理,積極培育大眾的、健康的、文明的社會主義文化市場,健全社會主義文化市場法治體系,優化社會環境。
規範和繁榮演出市場,建立健全演出經紀人制度和藝術品經紀人制度,鼓勵建立區域性演出協作網,促進演出市場的良性迴圈。調整音像發行業所有制結構,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逐步取消錄影放映網點。推進電影發行放映體制改革。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影院改造,利用現代高科技手段,新建、改建一批具有國際水準的電影院。繼續嚴厲打擊電影和音像製品的走私、盜版活動。規範藝術品市場經營秩序。完善藝術品進出境制度,保護民族藝術精品。
積極倡導娛樂業的大眾化經營,大力扶持健康文明的娛樂項目和經營活動的發展,鼓勵開發有利於青少年健康成長和符合老年人、殘疾人特點的文化娛樂活動。積極培育農村及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娛樂市場。
(五)對外及對港澳臺地區文化交流
大力傳播中華民族文化,全面展示當代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形象。積極吸收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為繁榮我國社會主義文化藝術提供有益的借鑒。
積極參與和舉辦國際多邊活動,擴大我國在國際文化領域的影響。加強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其他國際文化組織的合作。集中力量舉辦高層次、高水準、大規模國際性的文化交流活動,努力辦好3~4個具有較大國際影響的國際藝術節和藝術比賽,在重點國家舉辦3~4個大型中國文化活動,使對外文化交流工作的規模、水準和影響與我國的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相適應。在發展同世界大國文化關係的同時,繼續重視與亞非拉等發展中國家進行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文化交流活動。
積極開拓國際藝術市場,擴大對外藝術交流。增加我國文化藝術表演團體和藝術、文物展覽團組的出訪,在國外設立演出、藝術展覽經營機構,力爭在國際演出、藝術展覽市場中佔有更大份額。提高出國藝術團組的檔次和水準,努力培養和扶持一批在世界上具有較大影響的民族文化藝術名牌。
加強對外文化工作的陣地建設,擴大中華文化在世界上的影響。在韓國、馬爾他開辦中國文化中心,並力爭在巴黎、東京、紐約、倫敦、莫斯科、雪梨等具有重要影響的城市設立中國文化中心。不斷更新文化傳播設施和手段,增強傳播力度,擴大覆蓋範圍。
加強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文化交流,進一步提高交流層次和水準,加深港澳同胞對祖國和民族文化的了解,增強臺灣同胞對中華文化同根同源的共識,為祖國統一大業服務。
(六)文化資訊化建設
加快文化領域的數字化、網路化建設。促進文獻資訊資源共建共用和全國圖書館文獻資源保障體系建設,提高全國圖書館的文獻資訊保障能力。地市級以上圖書館80%聯網,縣級圖書館入網率達到30%以上。建成中國數字圖書館國家資源中心和文化、教育、科技3個分中心以及7個地區中心。加快圖書館文獻資訊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完成中華文明史、中國國情、中國科技、中國教育、中國藝術等12個主題的中文數字資源庫。建立全國館藏文物數據庫系統,基本完成故宮博物院、上海博物館、河南博物院館藏文物數據庫,80%的省級博物館著手建立館藏文物數據庫。開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檔案數據庫、全國歷史文化名城檔案數據庫、中國文物GIS(地理資訊系統)系統研究。建立國家文物考古資訊庫。
利用網路技術,開發文化資訊資源,傳播中華文化,促進中外文化交流。完善中華文化資訊網建設,加大對我國各類民族民間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曲藝、雜技等藝術資源的開發與傳播。大力發展傳播中華文化的網頁。
推進文化管理資訊化進程。加快政府網站建設,完成“全國文化管理資訊系統”的研究與開發,逐步建立起以數字技術和網路技術為基礎的全國文化資源數據庫和文化管理體系,實現省級以上文化管理部門之間、文化管理部門與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之間互連。積極研究、制定有關管理政策,加強對全國文化藝術資訊資源開發、利用的規劃和宏觀指導。
(七)文化基礎設施建設
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城鄉基層文化設施網點,填補“兩館一站”設施空白點。“十五”期間,新增建縣級圖書館、文化館或綜合性文化設施500個(其中兩館合一的綜合性文化設施100個),擴建縣級圖書館、文化館300個,增建鄉鎮文化站5000個。對面積狹小、館舍危舊、設施簡陋的文化設施進行維修或改造,逐步形成設施完善、功能齊備的社會文化網路。在城市社區配套建設文化活動中心或其他文化設施。
建設一批標誌性文化設施。籌建國家博物館,改擴建中國美術館,完成國家大劇院等重點工程建設。各省會城市和部分經濟較發達的大城市重點興建圖書館、博物館和文化館(群眾藝術館、文化中心)等標誌性文化設施。中小城市和縣級以下地區興建與當地經濟文化發展相適應的多功能綜合性文化設施。
加強公共文化設施的規劃建設、保護利用和經營管理,充分發揮文化設施在區域經濟和社會公益事業中的積極作用。在保證國家和地方財政逐年增加投入的基礎上,建立完善文化設施建設多渠道投入及多種所有制並存的機制,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公共文化設施。
(八)文化隊伍建設
加強文化隊伍的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用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武裝頭腦,努力做到“三個代表”,使廣大文藝工作者樹立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把握時代的脈搏,正確認識社會生活的本質和發展規律。加強革命傳統教育和藝德教育,提高藝術道德素質,端正行業作風,不斷提高文藝工作者的思想素質和藝術水準。
大力加強文化專業隊伍建設,努力創造適於文藝人才産生、成長的環境和條件,鼓勵文藝工作者深入群眾、深入生活,不斷提高藝術水準,造就一支由享譽世界的藝術大師、優秀的文藝骨幹人才和嶄露頭角的藝術新秀組成的文藝人才隊伍。建立文化藝術界的國家榮典制度,對有傑出貢獻的、德藝雙馨的文藝家授予國家最高榮譽稱號,激勵廣大文藝工作者的敬業精神。
加強文化管理隊伍建設,培養一批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文化管理工作者。加強文化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做好文化系統的崗位培訓工作,提高文化管理隊伍素質。重點搞好全國地、市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的領導幹部、文化企事業單位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和學歷後繼續教育。鞏固農村基層文化隊伍,逐步統籌解決全國鄉鎮文化站事業編制問題。
培養一批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文化經營人才。建立健全藝術經紀人制度,推動藝術工作者自由職業化進程。逐步建立並規範文藝人才的流動機制。
加強駐外文化隊伍建設,提高駐外幹部素質,培養一支既懂外交又懂文化的駐外人員隊伍。根據國家外交工作和文化交流的需要,有計劃地增設駐外文化處組,適當增加駐外人員編制。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文化經濟政策,加大對文化事業的財稅扶持力度
1、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各級政府應當繼續實行支援文化事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增加對公益文化事業的投入。中央和地方財政對文化事業投入要隨著經濟的發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於同年財政收入增長幅度,切實解決文化事業投入總量偏少、比例偏低的問題。
2、調整投入結構,突出財政投入重點
對提供公共文化産品和服務的公益性文化機構和特殊需要保護的文化事業單位,如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國家繼續給予經費保證;對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國家區別情況通過相應的財政補助予以扶持;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國家給予政策扶持和引導。
重點扶持具有示範性、體現民族特色和國家藝術水準的民族藝術或高雅藝術的創作和生産。建立優秀劇節目創作演出專項資金,確保每年有固定的資金來源,加強對藝術精品創作和生産的扶持。
依靠中央和地方政府,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因素,加大對“兩館(圖書館、文化館)一站(文化站)”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填補“兩館一站”設施空白點。對西部地區公益文化設施給予政策傾斜。從2001年到2003年,大幅度增加“兩館”建設專項補助和全國萬里邊疆文化長廊建設專項資金。力爭用五年時間,完成鄉鎮文化站的建設任務。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建設與當地經濟發展水準相適應的文化設施。地處偏遠、地廣人稀、交通不便或經濟欠發達的縣市,可建兩館合一的綜合性文化設施。鄉鎮文化站單獨建設有困難的,可建多功能的綜合性文化設施或跨鄉聯建,在牧區、山區應發展多功能的流動文化車。加強城市社區公共文化設施配套建設。對面積狹小、館舍危舊、設備簡陋的文化設施要抓緊維修或改造。
在民族事業費和邊境建設費中安排一定數量扶持邊遠地區、民族地區發展文化事業。有關地方政府也要逐步增加對邊遠地區、民族地區文化事業的投入。歷史文化名城和文物遺存相對豐富的地區,政府要在財政支出中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用於文物保護。
3、落實並完善文化事業有關稅費優惠政策
落實並完善對文化事業的捐贈實行減免稅收的優惠政策,鼓勵社會捐贈文化事業。切實解決企業異地捐贈文化事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探索鼓勵對文化事業進行捐贈和贊助的其他有效措施。
對公益文化設施建設用地,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採用劃撥方式供地的,地方政府要劃撥供地;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採用有償方式供地的,地方政府在地價上適當給予優惠。地方政府可以在土地收益中確定適當比例用於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在城市改造、文化設施遷建、商業合作中,要保證文化設施建設的規模、國撥資金及設施使用功能不受影響。
4、改革投入方式
根據公共財政的基本政策和財政供給範圍的基本要求,改革政府對文化事業的投入方式,在總體上保持國家對文化事業投入不斷增長的基礎上,逐步減少固定投入比例,增加動態投入比例,財政補助逐步從對文化事業單位及從業人員的一般投入為主轉變為以項目投入為主,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採購制度,對國家有特殊要求和重點支援的文化活動、文化設施建設、科研課題實行招投標制度和仲介評估制度。
借鑒國內外成功經驗,在清理、整頓現有各類基金的基礎上,設立國家藝術發展基金。國家藝術發展基金的來源包括:政府的專項撥款、對文化産品和文化服務徵收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社會各界對文化事業的捐贈以及其他收入。國家藝術發展基金主要用於國家倡導、扶持和重點資助的藝術品種和藝術項目。
5、拓寬投融資渠道
建立多渠道籌資、多種投入主體、多種所有制形式的發展機制。在對於預期回報進行週密論證的基礎上,國家對部分文化項目提供貼息、墊付利息等信貸優惠措施。要努力通過提升無形資産價值、進行劇目(或其他文化經營項目)股份合作、提供優惠服務或其他適當回報方式等途徑,廣泛吸納社會資金。積極拓寬企業贊助文化事業的領域和渠道,制定鼓勵社會贊助公益文化事業的優惠政策。探索合作、合資、合營和利用外資辦文化的有效途徑。
(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增強文化事業單位活力
1、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實行政事分開,積極推進文化事業單位社會化
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文化與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領域的協調與溝通,逐步提高行政效能。
行政管理部門簡政放權,在對文化事業單位性質、功能的科學定位和分類指導的基礎上,以政策指導、法規調整、資訊服務、檢查監督為主要內容,形成政府宏觀管理文化事業的新格局。
發展文化經紀機構、文化諮詢評估機構、作家藝術家權益保護機構等文化仲介組織和相關機構,規範文化行業組織的行為方式,把不屬於政府管理的職能下放給文化仲介機構和行業組織,使轉變政府職能和發揮行業組織的作用統一起來。
積極推進文化事業單位的社會化進程,改變文化事業單位過於依賴政府的狀況。建立健全文化事業單位登記制度,根據登記的宗旨和業務範圍,文化事業單位自主開展生産、經營、服務活動,真正成為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面向全社會提供文化産品和服務,在區域經濟和社會公益事業發展中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
2、根據文化事業單位的不同情況,實行分類指導
根據單位的性質和服務功能,文化事業單位分為公益性、準公益性和經營性單位。國家對不同性質的文化事業單位實行分類指導。
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國家繼續給予財政保障並加大投入,促進其穩定健康地發展。對於納入政府財政供給範圍的文化事業單位,要嚴格控制人員的增長,切實把好人員的“進口”,疏通“出口”。
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國家給予財政補助,扶持其發展。這類單位要努力提高自給率,在保證社會效益的前提下,積極開拓市場,採取多種方式實現文化産品和服務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的增值,促進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最佳結合。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自收自支,自我發展,國家給予政策扶持和引導。這類單位要積極借鑒、利用和探索一切有利於文化事業發展的組織形式、管理模式和經營方式,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市場中不斷壯大競爭實力。
3、深化文化事業單位內部機制改革
改革用人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以聘用制為基本用人制度,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的人事關係,明確權利和義務,打破職務身份終身制,實現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精簡富餘人員,強化競爭機制。
改革分配製度。擴大文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自主權,改年度工資額度指令性計劃為指導性計劃。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鼓勵探索按勞分配與按生産要素分配相結合的辦法和途徑,實行符合文化事業單位特點的工資收入分配辦法,將收入分配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掛鉤。拉開內部工資收入分配差距,對少數德、能、勤、績均十分突出的技術和管理骨幹,可確定較高的內部分配標準。健全事業單位分配監督機制,保障儲備金的逐年積累和社會保障與分配政策的落實,杜絕分配上的短期行為。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積極推進與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接軌。文化事業單位人員的失業、養老、醫療保險執行國家的統一政策,實行屬地管理,參加社會保險登記,按時足額繳納所有員工的社會保險費。努力開拓渠道,通過轉崗、再就業培訓、提供就業資訊等方式妥善安置未聘人員。試行人事代理制度,通過人事代理和人才託管方式,打破單位界限,推進人才管理的社會化。
深化文化事業單位內部運作機制的改革。精簡文化事業單位內部機構,逐步取消事業單位套用行政級別,根據編制管理部門核定的機構數進行總量控制。積極利用一切有利於發展文化事業的組織形式、管理制度和運作方式,完善選拔高素質管理隊伍的機制,建立健全具有活力的藝術生産機制、靈活多樣的籌資機制和行銷機制,努力提高文化事業單位管理效益和經營品質。
(三)加強文化法制建設,保障文化事業的繁榮發展
1、加快立法進程,提高立法品質
積極探索並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文化管理體制和發展機制,逐步調整和完善現行法律法規;對於改革中急需用法律規範和調整的熱點、難點、重點問題,抓緊制定法律法規,並不斷提高立法層次和立法品質,改變文化立法滯後的狀況。在整體兼顧的基礎上,著重加大以下領域的立法力度:
——保障公民平等參與和享有文化的權利。保障公民的創作自由。加大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力度。建立演藝人員和劇(節)目有償使用制度。保護藝術生産單位以及創作者、表演者的合法權益。制定《公共文化設施管理條例》。調研起草《圖書館法》及博物館、文化館有關法律、法規。
——保障和促進文化管理體制改革,鞏固改革成果。制定《藝術表演團體管理條例》,明確表演團體的權利和義務。規範民間職業劇團和民間藝人的活動。改進和加強全國性文化活動和文藝評獎管理。
——培育和規範文化市場。針對文化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結合文化市場發展的特殊性,及時調整、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藝術品經營管理條例》、《文化市場稽查條例》,修訂《音像製品管理條例》;調研論證對外文化交流法規。
——保護文物和民族民間文化遺産。修訂《文物保護法》及實施細則;制定《民族民間文化遺産保護法》。對調整文物保護與大規模經濟建設關係的法規進行調研論證。
2、加大執法力度,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準,加強執法監督
繼續將文化市場作為行政執法的重點,集中打擊走私影片發行放映、音像製品走私、盜版和娛樂場所色情陪侍等違法活動。加大對盜竊、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明確執法人員資格條件,加強文化執法人員培訓,規範行政執法程式,建立健全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和評議考核制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提高依法行政水準。
3、加強普法工作
提高全社會特別是文化行政管理人員、文化經營人員的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守法經營的自覺性。注重普法的廣泛性、計劃性和針對性,加大對公民基本文化權益的宣傳,改變片面強調行政管理相對人承擔責任、履行義務的狀況。
4、加強文化法制隊伍建設
建立健全文化法制機構,提高文化法制工作人員素質,加強思想建設和業務建設,培育高素質的文化法制幹部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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