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005年)7月6日電(記者陳鍵興)政協十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6日舉行專題分組討論。全國政協常委、臺盟中央副主席劉亦銘在發言中提出,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在大陸求學的臺灣學生應得到更多關懷。
劉亦銘在發言中指出,隨著祖國大陸綜合國力的增強和兩岸交流的日益廣泛深入,祖國大陸的傳統文化和不斷提高的科技、教育水準對臺灣青年學生的吸引力越來越大,來祖國大陸高校求學的臺灣學子越來越多。但是,目前在祖國大陸求學的臺灣學生也面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困擾著他們的學習和生活。
劉亦銘認為,在大陸求學的臺灣學生面臨的主要困難表現在:與大陸學生在收費標準和福利待遇方面存在較大差異;有參加社會實踐的熱情,但機會較大陸學生少;畢業後返臺不能就業,留在祖國大陸就業也有一定困難。
劉亦銘建議,教育主管部門應將臺灣學生與大陸學生同等看待,實行趨同管理,比照祖國大陸高校學生的相關規定,對臺灣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住宿、獎學金制度、醫療保障制度等做出明確規定。在尊重臺灣學生意願的前提下,適當引導臺灣學生和大陸學生一樣參加各項活動,鼓勵大陸學生與臺灣學生交朋友,增進溝通與了解。進一步增加經費投入,組織臺灣學生參加夏令營、冬令營以及各類社會實踐活動。
他在發言中提出,可以由教育行政部門等有關單位編寫類似于《臺灣學生在祖國大陸升學指南》的手冊,明列在大陸求學應辦理的各種手續以及各類收費明細等。劉亦銘還建議,對現有招收臺生的院校和學科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大力宣傳典型院校對臺招生和教育工作的經驗和成果,充分發揮這些院校的窗口作用和示範作用。
劉亦銘指出,高等院校在招生政策上應儘量照顧臺灣考生的特殊情況,適當調整招生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和考試內容,酌情放寬錄取標準。
在談到臺生最為關心的就業問題時,劉亦銘説,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在制訂臺灣學生在大陸就業的政策時,建議比照國家鼓勵具有高學歷的留學人員回到祖國工作的優惠政策。
劉亦銘指出,5月13日,國臺辦主任陳雲林宣佈,大陸方面將儘快實施在各高等院校學習的臺灣學生與同校的大陸學生同等收費標準;教育主管部門還將爭取于年內設立臺灣大學生獎學金;大陸方面逐步放寬政策,在大陸高校畢業的臺灣學生可以與大陸畢業生一樣在大陸就業。這個宣佈表明,我們的政府切實地關注著臺灣學生的感受和切身利益,並在努力做好對臺灣同胞有利的事情,對促進兩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對維護臺海地區和平有利的事情,對祖國和平統一有利的事情。
“關懷臺灣學生,就是關懷我們自己的骨肉同胞。這種關懷能夠逐步化解誤解和歧見,能夠為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積累共識。”劉亦銘説,我們相信,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在構建和諧社會中,臺灣學生能夠獲得更多的關懷,他們面臨的困擾和問題會逐步得到解決。(完)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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