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4日,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李水林會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為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凡是涉及到臺灣同胞利益的事情都要認真對待,凡是向臺灣同胞做出的承諾都要認真履行”的講話精神,儘快實施中臺辦陳雲林主任4月15日受權宣佈的15項政策措施中臺灣農産品進口零關稅的優惠措施(開放11種臺灣主要蔬菜品種準入並實行零關稅;對8種臺灣水産品實行進口零關稅和檢驗檢疫便利措施),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簡稱海貿會)邀請臺灣地區熟悉農業生産、銷售和運輸的臺灣省農會、臺灣區果蔬輸出業同業公會、臺灣省漁會、臺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等民間行業組織以及臺灣主管部門委託的民間機構于五月上旬共同組團來京,就對臺灣農産品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涉及的技術性問題,包括産地證明文件的出具和認證、檢驗檢疫流程以及運輸安排等進行協商。
李水林表示,此次零關稅優惠措施是2005年祖國大陸對部分臺灣水果實行優惠進口措施的延續和擴大,是為深化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為臺灣同胞謀福祉所採取的又一項實際行動。我們希望臺灣有關主管部門能充分照顧到臺灣廣大農民的福祉,體察臺灣廣大農民的急切期望,儘快促成上述協商,使臺灣農産品能順暢地以零關稅進入大陸市場。
(來源:商務部網站)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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