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日)清晨2時許,臺灣一名61歲男子在臺中市一間派出所外自焚身亡。據悉,該名男子曾3度檢舉該派出所警員服務態度差,更于去年4月駕駛電單車衝撞警用電單車後被捕,在錄口供時曾聲稱“像我這種人,去死一死最好,請法官把我關起來”。
據臺灣“中央社”1月3日報道,該名自焚身亡的男子姓廖。他於今天淩晨2時7分許,手提大型塑膠桶,步行至臺中永興派出所旁的警用電單車停車處,然後取出一瓶約500毫升的易燃溶液,將液體倒在身上,並點火自焚。火勢猛烈波及6架警用電單車,甚至發出爆炸聲。男子的痛苦喊叫聲及現場火光驚動當值警員,立即用滅火器救火,當火勢撲滅後發現一具男屍。
警方調查後表示,現場遺留一個大型塑膠桶,桶內有一個寫上“國民黨不倒,臺灣不會好”的空信封,以及半瓶參茸酒、雨鞋及盛載易燃溶液的膠樽。
警方指出,死者是一名油漆工,去年4月因駕駛電單車違規遭警方發出告票,他當時不服,情緒激動並拒絕簽收罰單,隨即開車多次衝撞警用電單車,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罪逮捕。他坦承衝撞警車,錄口供時稱自己“去死一死最好”,希望法官將他關起來,他又稱“我就算有錢,也不會去繳付(違規罰單)”。
臺中地方法院簡易庭在去年4月28日將他判監3個月,但他並沒有到案服刑,8月起被通緝。他曾于去年致電永興派出所當值警員,查詢該如何處理妨害公務通緝案,警員建議他儘快報到但遭拒絕,隨後更檢舉該警員服務態度差。
警方目前無法判斷其自焚動機,但推測可能與妨害公務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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