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彰化縣36歲陳姓男子接二連三在彰化縣內寺廟偷竊,前天(27日)偷到彰化市萬興宮,用釣魚線綁住貼著雙面膠的鉛片“黏”竊香油錢,被寺廟發現當場報警逮捕。警方在陳男身上發現一本筆電,寫下“錢不可在亂花了”,“在”還寫錯字應是“再”,令人啼笑皆非。昨天訊後,依毒品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指出,陳嫌在26日下午3點多,先用魚線綁鉛塊黏雙面膠的方式,偷得田中裏萬興宮香油錢2100元(新台幣),買毒品安非他命剩下800元。當日晚間6點多,因缺錢再度到萬興宮以同樣的手法行竊,得手900元,廟方人員恰好看到監視器,趕緊報警抓人。
警方調查,陳嫌隨身攜帶一本筆電,依序記下行竊的時間與得手金錢,筆電還用鉛筆以粗體字寫下“錢不可在亂花了!存錢”,“在”應該是“再”還寫錯字。陳男將偷竊的香油錢當作自己賺錢的薪資收入,並要求自己要存錢,實在很好笑。
警方指出,陳嫌的筆電從本月3日開始記錄至26日,合理懷疑應是記錄當日行竊所得及時間地點,最後一次在26日萬興宮得手2100元及6000元。筆電特別注記“記得”、“存錢”,判斷是陳嫌毒癮發作又無業,只能四處行竊,再將竊得的金額買毒品吸食。
警方當場逮捕陳男並在他車上搜出剩餘贓款1700元及一包安非他命、吸食器。警方偵訊後依竊盜及毒品罪嫌送辦。
[責任編輯:盧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