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法務部”日前在“國發會”公共政策平臺上提問“通姦罪應否除罪”,供民眾表達意見,至今近一個月時間。截至6月11日,反對通姦除罪的有8709票,贊成者有1228票,顯示臺灣距離“通姦除罪化”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據臺灣《聯合報》11日報道,對於公共政策平臺上反對通姦除罪的聲勢大過贊成,“國發會”官員稱,可能是網路投票能讓更多隱形民眾願意出面表達意見。“立委”尤美女稱,網友看法多元,有些意見不一定會在網路上呈現,“通姦除罪化”的議題應有更多的討論空間。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莊喬汝認為,支援通姦除罪是在“刑法”上除罪,並非民事上也沒有責任;網友看到“通姦除罪化”議題時,可能沒有全然了解其意涵,才會反對;支援通姦除罪不代表認可通姦不受道德譴責,也不是要侵害配偶權。此前“法務部”曾在2013年4月和5月先後做過兩次民調,結果顯示反對廢除通姦罪的比例分別高達82%及77%。
臺灣是除了伊斯蘭社會之外,少數還設有通姦罪的地區,根據臺灣“刑法”,已婚人士與人通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與廢除死刑一樣,“通姦除罪化”議題在島內討論很久,但遲遲沒有廢除。2013年3月,時任“文化部長”龍應臺在“立法院”稱,每個人都有身體自主權,婚姻關係不是靠警察敲門或偵探錄影維持,“法務部”應嚴肅面對“通姦除罪化”問題。她的表態受到很多支援,一些國際專家還赴臺探討這個議題。長期關注通姦除罪化議題的臺灣婦女新知基金會為此發動239名法律人士進行聯署,但仍然沒能成功。分析稱,臺灣社會對“小三”人人喊打的氣氛相當濃厚,通姦除罪化遲遲沒有進展與強大的民意反彈直接相關。
在現實生活中,這條法律也成為許多正室勇鬥“小三”的利器。不過由於傳統家庭觀念的影響,這類案件常常以和解收場。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至2012年,臺灣共有通姦罪告訴案件4609件,未撤回比例約52%,其中妻子未撤回案件比例為48%,丈夫為57%。專家稱,這表明妻子撤告比例遠高於丈夫,通姦罪最終等於在保護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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