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針對日前有大陸游客在臺灣東海岸的“富山漁業資源保育區”內,為了看海鰻竟然砸破珊瑚礁的脫序行為,臺東縣政府11日依據海巡單位所移送的相關卷證資料,請臺灣“觀光局”對於當天失職的導遊人員進行核處。
臺東縣政府表示,“觀光局”在2013年修訂的“導遊人員管理規則”,其中規定執行導遊業務時,發現所接待或引導的旅客,有損壞自然資源或觀光設施行為之虞,而未加以勸止,可處導遊人員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款。
此外,臺東縣政府還指出,在“富山漁業資源保育區”從事觀光和遊憩活動,不得以石塊擲魚、捉魚離水或其他危害海洋生物的行為,違反相關規定者,可處新台幣3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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