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15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新竹縣45歲楊姓單親父親白天擔任復康巴士司機,在眾人眼中是個有愛心的好爸爸,沒想到其實他是個把親生女兒當作泄欲對象的狼父,荒淫行徑長達7年,還曾在耶誕節前,趁著開車載女兒外出,強行在停車場“車震”性侵。直到去年女兒遭網友性侵,到警局製作筆錄時,才一同揭發他的狼行。
今年才15歲的受害少女指控,9年前父母離婚後,大哥由媽媽扶養,她則與父親、奶奶同住。但從小學2年級開始,父親就多次強迫同房共寢、幫他口交,升上三年級後開始對她性侵,還恐嚇如果説出去,就要告訴班上的男同學,讓她無法在同儕間立足。
少女説,升上初二時,她忍不住向哥哥傾訴遭到爸爸性侵,一開始哥哥不相信,於是她讓哥哥趁她被父親叫進房間時,在窗外偷看,前後見證獸行3次,事後兩人卻又因為害怕父親的淫威,不敢對外求救。直到去年少女和網友發生關係,哥哥替其控告網友性侵,少女才趁著製作筆錄時,説出7年來遭父親性侵的悲慘遭遇。
法院審理時,楊男還辯稱是女兒缺錢花用,才和他發生3次性行為當作“交換條件”。但法官認定他為了個人性慾,罔顧倫常,造成受害少女心理嚴重陰影,還不斷狡辯否認,惡性重大,最後以加重強制性交罪等罪名,重判12年有期徒刑。(台灣網 朱煉)
[責任編輯:朱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