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桃園縣衛生局兵分多路前往“衛福部”公佈的轄內廠商稽查。“中時電子報”資料圖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昨日(25日)通過“食品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加重刑責、將罰金提高10倍。“食藥署署長”葉明功昨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表示,修法後可一事一罰,以強冠摻偽25項油品來説,犯罪事證確定,恐遭重罰20億元(新台幣,下同)。
葉明功指出,此次修法將解決一事不兩罰、不法利得追討等問題,盼1個月內修法通過,嚴懲強冠等不法業者。
“衛福部次長”許銘能昨于“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上次大統混油因法院處了3800萬罰金,導致彰化縣衛生局對大統處分的18.5億,因一事不二罰撤銷,因此新法刪除第49條第5項,即法院可以對法人處以罰金之規定。
他説,拿掉這條後,高雄市府對強冠做的5000多萬罰金,就不會被撤銷。
“一事不兩罰”疑慮雖解決,但“衛福部長”邱文達日前表示希望本次修法納入“溯及既往”條款,卻未列入新條文。“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轉述,“法務部長”羅瑩雪説,“溯及既往”産生很大爭議,現今司法採取一罪一罰原則,強冠的罰金,其實不會太低。
此外,“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多名朝野“立委”劉建國、田秋堇及蘇清泉指出,食安問題癥結在於執行不力、稽查人力及經驗均不足,“衛福部”應繼續向“內政部”爭取設立衛生警察,或與環保警察及稽查人力合作,“經濟部”應督導或依法重罰,防範地下工廠違法,或飼料、化工原料物、廢棄油流入食物鏈。
葉明功坦言,“食藥署”專責稽查人力僅70余人,多數安排在海關邊境工作,地方衛生機關流動稽查600余人,平均年資1年以內,流動率極高。
國民黨政策會代執行長費鴻泰昨日表示,草案送到“立法院”後,最快下週五可付委,如果不復議,加上朝野都有共識,在10月底就能三讀通過。
[責任編輯:李學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