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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老總酒後3次強吻女聲樂家 被判刑8個月

2021年01月22日 16:51:51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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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中1名女聲樂家2011年11月受邀請到某餐廳聚餐,曾贊助音樂會演出的林姓機械公司董事長也應邀出席,期間林男和女聲樂家對唱《月亮代表我的心》,竟趁2人唱到“輕輕的一個吻”時,連續3次強吻女聲樂家,並將舌頭伸入嘴內,遭女聲樂家提告後,還無恥狡辯女方為演出效果而主動獻吻,直到一審被判刑8個月才認罪並與女聲樂家和解,臺中高分院今仍判他8月徒刑,但宣告緩刑3年。

  判決指出,女聲樂家受許姓友人邀請到許家舉辦的家庭音樂會演唱聲樂後,許男邀女聲樂家到餐廳聚餐,席間引薦後裏一家機械公司林姓董事長,許男要求女聲樂家上臺演唱歌劇《風流寡婦》,再與林男合唱《望春風》,此時林男已借酒意強摟女聲樂家腰部,並在背部至臀部上下撫摸,女聲樂家不想讓他難堪,僅以手肘抵制林男。

  不料,後來3人一起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唱到“輕輕的一個吻”時,許男先輕吻女聲樂家臉龐,林男見狀,竟強吻女聲樂家嘴唇,甚至將舌頭伸入嘴內,女聲樂家當場隱忍不發,與團長先行離去後才怒對2人提告,事後許男向女聲樂家道歉獲撤告,林男不但否認犯行,還狡辯女聲樂家主動獻吻,遭法院判刑8個月。

[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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