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男子陳信銘13年前在屏東犯下強盜殺人案後,逃到基隆傳統市場擺攤當肉販;去年他偷鄰攤一條豬腸,被依盜竊現行犯逮捕後,身份曝光。
臺“最高法院”認為,13年來他沒再恣意妄為、興風作浪,顯見並非罪無可逭(表示罪行之大,無可逃避),判處他無期徒刑。
陳信銘(36歲)2000年7月,在屏東殺死老農搜括財物後棄屍逃逸。
陳信銘犯下血案後隱姓埋名,到基隆落地生根並當起肉販,13年來沒有犯罪紀錄,但他屢屢暗中偷竊鄰攤的豬內臟,受害攤商不堪其擾,去年11月在陳信銘再犯案時報警處理,警方赫然發現陳信銘是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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