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被臺灣民眾稱為“史上第一女貪檢”的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因涉嫌長期收賄包庇賭博性電玩業者將近7年時間,累計收賄次數達81次之多,不法金額超過新台幣2300萬,而在去年11月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全案經特偵組偵結後,在今(8)日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及洗錢等罪嫌提起公訴,聲請法院從重判處“最嚴厲之刑”,並褫奪公權,以期有效懲儆並資矯正。
特偵組檢方表示,賭博性電玩業者施永華,在1996年間透過當時臺北縣警察局(現改制為新北市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介紹認識了陳玉珍,雙方家庭經進一步來往後,建立良好關係;因此當施永華于1999年間申請經營的電子遊戲場被駁回後,隨即向陳玉珍求助,並承諾會按月給付賄款。
雙方經溝通後達成協定,施永華自1999年12月起,每個月以25萬新台幣按月賄絡陳玉珍,換取檢警護航經營賭博性電玩;而陳玉珍雖然在同年 6 月 15 日已從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升任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但仍舊透過原本熟識並有交情的檢警人脈,支援施永華經營賭博性電玩。爾後,陳玉珍一路調任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最後更高升高檢署檢察官,但不法收賄、包庇情事,卻從未中斷。
特偵組檢方在歷經2年時間偵查後,認定陳玉珍所涉貪瀆等犯行事證明確,為歷年來司法官涉貪層級最高,偵結後依法提起公訴,聲請法院從重判處“最嚴厲之刑”,並褫奪公權。而這也是特偵組繼陳水扁案件後,第二次對被告聲請求處最嚴厲之刑。
不過,由於目前在押的陳玉珍,羈押期限將在下週期滿,因此起訴後是否會繼續羈押,還是獲得交保,仍然充滿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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