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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疼妻 堅持“要跟太太説對不起才要走”

2016年03月09日 22:13:57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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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媒體報道,花蓮市32歲的黃姓男子因竊盜案遭桃園地檢署通緝。前天,他與妻子共乘機車外出,途中大吵一架,妻子甩下他掉頭就走,他癡癡站在原地等妻子回來和好,卻遭警方盤查,被警方帶走前,他請員警找妻子,到派出所堅持“要跟太太説對不起才要走”,被解送前還叮囑妻子“不要擔心”。

  花蓮警分局豐川派出所員警曾信雄、曾韻竹將黃姓男子帶回派出所做筆錄。黃姓男子接受訊問時,不斷請警察幫忙找回還在生氣的太太。黃男錶示,兩人大吵一架後,妻子趁他停車時負氣離去,他擔心怒氣未消的妻子會做傻事,且家中鑰匙也在自己手上,怕妻子想回家休息卻不得其門而入。

  豐川派出所所長韓翔宇表示,黃姓男子身高170幾公分,身材瘦瘦的,看起來相當文靜,做筆錄時,一直強調“想跟老婆説完對不起再去地檢署”。員警念及只有中學肄業的黃男這麼疼愛太太,分頭尋人,希望協助兩人和好。

  警方表示,黃男為躲避通緝,與妻子都不使用手機,承辦員警只能土法煉鋼,到市場、網吧等公共場所大海撈針,忙了一個早上,真的沒轍,只好在黃男住家留紙條。

  黃妻返家看到紙條後,神色慌張地跑到派出所,她雖然憂心丈夫的狀況,卻因還在生氣而故作冷漠,員警居中調和,要兩人“床頭吵床尾和”。黃男看到妻子平安出現,整個人松了一口氣,將鑰匙、隨身物品交給妻子後,還叮嚀妻子別擔心,“6個月很快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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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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