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姚姓高中男老師假冒醫院義工,誘騙中學男生做問卷調查,卻帶到廁所猥褻,一審判他三年十月;男老師上訴説自己是認真負責的好老師,並且拿出學生感謝卡證明,請求從輕量刑。
但法官認為,他念大學時曾假扮學校保健室人員,以身體檢查為由,陸續帶20多名大一男生到廁所猥褻;他從小獲獎及學生寫的感謝卡片,只能證明他在學業、教學上的表現,與他在社會上的行為表現不能畫上等號,不能以此作為減刑考量,駁回上訴。
判決指出,2010年11月14日下午,姚姓老師在臺中市一間圖書館外,對一名中學男學生謊稱自己是醫院義工,正在進行青少年生理問題問卷調查,希望男學生協助他填問卷。
男學生不疑,説出自己年齡、有無看過A片、有無性衝動等問題後,姚藉口要再進一步了解身體發育狀況,將男學生帶到廁所,要求脫衣褲檢查身體並趁機猥褻;男學生驚覺不對,逃出廁所回家告訴母親並報案。
去年5月28日晚,姚姓老師重施故技,在臺中市一處公園內,帶男學生進廁所“檢查身體”猥褻。
姚姓老師多次想和被害男學生的父母和解,但家長不願和解;他目前仍羈押中,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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