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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小三後又劈腿小四 臺一名醫遭判賠1494萬

2016年03月10日 01:16:03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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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5月2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曾遭綁架,與整形名醫張炯銘合夥開辦號稱五星級美容診所的醫師江文標,在與外遇的詹姓女子結婚後又劈腿,與女護士在5年內懷下4胎。為求悔過,江簽下願將所有財産及收入的一半,無條件交給詹女的“承諾書”,但事後江拒付,經詹訴請法院請求履行契約,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是贈與關係,判決江要給付最近5年收入的一半共1494余萬元(新台幣,下同)。

  報道稱,臺北市醫師江文標在2次婚姻中,因不斷劈腿,連遭前後2名妻子控告通姦,其中,在1995年間,當時已婚的江文標與詹姓女子外遇,遭元配提告妨害家庭,後江與詹女在1998年結婚,但婚後,江醫師又劈腿女護士。

  詹女向法院起訴説,2005年10月間,于張烔銘醫療集團員工聚餐,同時為江慶生當天,江基於愧疚及撫慰補償的心裏,當場簽署承諾書,承諾:“自今而後,絕對是個愛家、愛妻子,肯負責、願付出的好男人,為表誠意及愛意,願將所有財産及收入的一半,無條件交給髮妻”。

  對於簽下這份承諾書,江醫師則辯稱,他是在酒酣耳熱之際自行書寫,而且是在眾人起鬨鼓舞下,與詹女嬉鬧玩耍而配合演出,強調他並未在承諾書上簽名錶示同意,同時爭執是“交給”,而非贈與妻子。為此,江醫師已陸續把價值約5千萬元的臺北市延吉街房屋、近2千萬元存款給詹女,江曾喊窮説,他原有上億資産現只剩200余萬元存款,還説,他已與詹女分居,曾想要分手,但詹女開出天價的分手條件,連他的保險單都被詹更改受益人。

  報道稱,由於江醫師簽下的承諾書,在江與詹女于法院的民事爭訟中,已經法院確定判決加以認定,法官審理認為,江醫師是因“不斷外遇及生多名私生子,為彌補及表悔意”而簽下承諾書,詹女據以請求江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贈與,為有理由,江醫師不得主張撤銷之前的贈與契約。

  法院最後審酌江醫師從2005年底到2010年間,執行醫師業務的收入一半為2029萬元,扣除江代墊的稅款及保費,判決江醫師仍應給付詹女1494萬元。(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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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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