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醫護人員在急診室遭暴力攻擊事件層出不窮,朝野“立委”在“社福衛環委員會”建議急診室派駐警力,“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根據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公私立醫療機構得申請設置駐衛警察,費用由醫院自行負責,若醫院願意支付費用,“衛生署”可強制要求區域級以上醫院設置駐衛警。
“立委”王育敏質詢表示,較多糾紛的醫療院所,是否可有員警進駐急診室?”警政署“官員説,受員額總額限制,無法再增加警力,目前若接到醫院通報,都儘速派警前往。石崇良説,全臺114間區域級以上醫院,包括24間醫學中心、90間區域醫院,若以一間醫院8名駐衛警計算,大約需900多位駐衛警,扣掉5間公立醫院原本就有駐衛警,所需的駐衛警人力不多。
王育敏建議“法務部”參考日本規定的妨礙業務罪,她説,有些暴力行為非直接毆打醫師,可能只是站在一旁讓人心生恐懼,建議納入妨礙業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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