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臺北市保安大隊警員林景煌昨天清晨和張姓女友騎車行經新北市永和區得和路,遭警方攔檢,張女酒駕,林求情不成與攔檢警方扭打起衝突,警方立即逮捕並將他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臺北市保安大隊大隊長劉鴻烈得知此事立即進行處置,決定懲處林景煌一個大過並調離巡邏勤務,同時也不得佩槍,林的直屬中隊長也遭連帶處分一個小過。劉鴻烈表示警員犯法絕不護短。
警員林景煌(44歲)昨天休假,和張姓女友與友人聚餐,直到清晨5點離去,張姓女友騎乘摩托車載林行經永和區得和路時,遭永和警分局警員攔檢。警方發現張女渾身酒氣要進行酒測,林表明警員身份希望能放過一馬。
攔檢警員堅持要辦張女酒駕,林景煌不爽開始大聲,攔檢警方認為林態度不佳涉嫌妨害公務,兩三名警員立即上前要對林上銬帶回警局,林反抗扭打造成雙方輕傷,被逮捕押回警局。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訊問後將林景煌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送辦,張女則以觸犯公共危險罪與林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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